南京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 65 岁、女士不超过 60 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向银行贷款买房时一般需提交的资料有: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三、银行贷款买房利息怎么计算:还款方式不同利息不同
  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取决于个人购房贷款还款方式的不同: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整个还款期内,每个月的还款额保持不变。贷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的安排家庭的开支。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本金在整个还款期内平均分摊,利息则按贷款本金余额逐日计算。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但偿还的速度是保持不变的。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借款人。
  如果您有提前还款的打算,使用等额本金的方式较为划算。如果前期资金较为紧张或需要进行其他资金投资的,建议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如果收入比较稳定而不需要进行其他投资的,建议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另外,由于按揭利息是“一年一定”的浮动方式,从按揭利率成本这方面考虑,如果预期今后数年利率将逐步走高的话,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比较有利。
  在向银行贷款买房的时候,肯定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而银行方面审查是否满足贷款条件,其实也就是对提供的材料做出具体的审查。当然,通过审查之后就会获得银行的贷款,日后以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而每个月按时向银行还款。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厦门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

·小微企业融资形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形式有哪些?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无形资产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典当融资、综合授信、信用担保贷款、买房贷款集中方式,不同的贷款机构对于企业贷款都会有相应的贷款产品,所以,企业主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多做了解,通过对比来选择最合适的贷款方法。(一)无形资产担保贷款据相...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
    夫妻离婚一个孩子怎么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各种内容,比如买卖双方个人信息,所要购买的房屋的具体信息,交易价格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等。协议中各条例都应该清楚具体一一列明,这将涉及到买卖双方各自的权益问题。那么,购房协议怎么写符合要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

·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办法
     债权债务的纠纷是指由于借贷双方所产生的金钱关系所引发的一系列纠葛与矛盾。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都免不了产生债务关系。那么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呢?简单来说就是抓紧时间获得现有证据。依据凭证出示给法院。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具体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

·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怎样分配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多,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只能区分不同的情况,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

·房产继承亲属关系证明谁都不给开怎么办?
    房产继承亲属关系证明谁都不给开怎么办?房产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的户籍机关查询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出具相关继承权的证明文件。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最新的是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最新的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

·离婚财产保全年限如何申请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在申请离婚时,涉及各种问题,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有着具体的规定。因为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存在诸多困难,使其中一方不能得到较为公平的判决。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