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对当事人而言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虽然同属于离婚的方式,但带来的后果却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其中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二)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三)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四)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如何进行补救
  针对现实中存在,部分协议离婚中存在欺诈、隐瞒等情形,法律为了进行补救,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协议离婚的程序、步骤是比较简单的,这种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之间往往也没有什么纠纷,而一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那么从签字领取了离婚证开始,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而这恰好是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之一,同时也是最终的一个后果。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 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 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 财务部审核...

·生母和养母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 生母和养母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1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第1111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的规定,养子女可以...

·退休人员失踪了,单位停发养老金可以吗?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4、被判...

·公司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己当老板。所以首先您都必须前往有关部门注册公司,下面我们梳理了一些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注册公司前的准备工作 1、注册公司需要先找好注册场所,如无注册地址可...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人生重要的决定,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制炒房国家对于房屋买方作出很多规定,但是购买自住型的商品房相对少很多限制。那么,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今天就来为您介绍下相关的内容。 ...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们买房时,会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购房。那么,在实践中,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呢?此外,当我们在按揭购房时一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如何办理按揭购房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时候,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而这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而实践中由于减刑与假释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的,因而造成很多人不能找准确进行区分。那到底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减刑...

·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有可能是事实婚姻关系,也可能是非法同居关系。那要是男女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没登记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1、可以分割的财产...

·商标抢注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标抢注形式主要有哪些?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抢注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司法鉴定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在司法实践当中,不少的环节都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而司法鉴定同样如此,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定的,但是对于司法鉴定的问题,并不是您日常生活中都经常可以接触到的,所以大多数人对于司法鉴定的时间规定都不是很了解,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如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