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您的位置:首页  »  
 

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购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已经成为您关注的一个热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房置业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然而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人们缺乏一定的购房知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购房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侵犯。那么当事人购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前的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签约前审查的开发商的资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是保证购房者所选择的开发商符合法律的开发商品房的资质,防止被骗或者日后办理不了房产证。建议购房者选择信誉好,资质齐全,相对比较有名的开发商,这样房屋的质量可能也会相对好一些
  
  (二)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目前虚假宣传已成为导致商品房销售出现大量纠纷的源头之一。比如使用所禁止的广告用语对所售房屋进行宣传,不按照有关规定明示房屋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具体内容等等。购房广告原则上是不具有约束力的,但当广告内容被明确写入合同,或者内容具体确定,且对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时候就可以视为合同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描述交付房屋是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
  
  (三)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
  
  对消费者而言,选择居身之所总是慎之又慎的事。要注意的是房产并不是独立地存在着,它与周边的环境紧密关联。环境的好坏对房产的价值有很大影响。与周边环境的接触和互动,真正让您的生活随心所欲的核心仍然是您住在哪里。现实中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对您安居乐业的描绘,却可能由于规划、虚假广告、环境污染等原因变成空中楼阁。同时,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其未来投资预期,使得投资的房产得不到预期价值。
  
  二、购房时要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陷阱及合同效力。由于房地产开发专业性很强,调节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纷繁复杂,作为一辈子可能只买一次房的普通购房者来说,对具体程序该怎么进行、哪些地方容易发生纠纷等等,无法做到深入了解。而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为增加自身利润,或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设计合同条款时暗含陷阱。由这种陷阱这种而使购房者遭受的损失难以通过诉讼得到合理弥补。
  
  在这里提醒您要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损失,购房者在同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还须细致了解各种相关法律规定,仔细查验开发商的资质和必要的法律文件,认真审视合同条款,以排除各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最好请律师协助自己签订购房合同,以免自己的权益被开发商的合同陷阱侵害。
  
  (二)购买期房要注意延期交付。商品房交付迟延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如期把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入住,而是推迟了交楼时间的违约行为。延迟交付商品房一般发生在期房购买中,是开发商一种最普遍的违约行为,迟延时间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三年五年,有的就演变成烂尾楼了。这种行为给购房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预售商品房,对加速房产开发,活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但对购房者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应该谨慎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交房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质量问题要提防。在没有入住使用之前,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是很难了解到住宅的质量如何的。而且多数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知识,因此尽管按照相关规定,买房人在入住之前,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但诸如渗漏等问题依然困扰着购房者。且物业与开发商相互推脱。
  
  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一些专业的知识,您在收房时不妨请专业检测机构和律师一同前往,出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及时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有开发商维修,过了保修期或者咨询律师后发现保修期规定不合理也要与开发商协商,注意收集证据,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讼解决。
  
  (二)物业管理纠纷。小区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安居乐业”。当前,也有一些物业公司在提供合同文本时,利用不明确、不详尽的文字表述设下陷阱,导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无法实现对等,也使得一些业主不知不觉地“违反”了约定。
  
  物业管理行业随着我国的城市化步伐迅速壮大,然而,同其巨大规模不相称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在我国尚未完备,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纠纷层出不穷;又由于种种原因,业主的利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提醒您物业问题除了及时向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益。
  
  许多购房问题可以归因于当事人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提醒您可以要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在购房的各个环节针对开发商的种种陷阱做好应对,同时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在出现纠纷时及时维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也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实践中多数夫妻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程序相对来说更为简单。但如果双方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诉讼离婚也是较好的选择。在实践中,许多离婚案件会在审理结束后一段时间才会下达判决书。那离婚开庭当天不宣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实际情...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的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

·如何对单位受贿罪量刑处罚
    关于受贿犯罪,如果犯罪主体是个人的话,则构成的是受贿罪,但要是犯罪主体是单位的话,那此时构成的就应该是单位受贿罪了。实践中,在对单位受贿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采取的是双罚制,那具体该如何对单位受贿罪量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单位受贿罪量刑处罚 (刑法第3...

·贷款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贷款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小公司,都需要一个正规的公司管理制度,更需要一个专门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得了解合同管理是什么,当我们了解了合同管理之后,才能对合同归档管理流程作进一步的了解。今天就跟随我们来看一下合同归档管理的相关问题。一、 合同...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一、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的适用系数。具体的车险费率,建议您咨询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是分档次的,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保障额度越高,所应缴纳的保费也就越多...

·离婚后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夫妻要是可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当然是最好的,这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比较小的。而此时出于对双方,同时也是对孩子利益的保护,就需要签订协议。那离婚后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立协议人: 甲方:性别:男出...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对于犯罪行为,可以分为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怎么样区分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要明确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的区别和相同之处。那么,间接故意和过失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参考。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1、意识因素上的区别。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主观意识上...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