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全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了解所在省市的认定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减少争吵和纠纷,避免事件的严重性。为您总结了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面请看详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保障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因当事人过错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以下简称责任)。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以当事人过错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作为依据。
   第三条: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态特征和所起作用,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类
   (一)主动型行为是指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动型行为是指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为是指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评判缺失型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应当避免、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能否被对方及时发现,应当以法律法规对安全驾驶的要求和一般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作为依据。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和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依照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所属类型和作用大小。 当事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过错行为,以其中作用大的一类行为作为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依据。但是其它过错行为应当在交通事故确定书中载明。
   第五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确定为全部责任。 因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主动型过错行为的,负主要责任;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动型过错行为的,负次要责任。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过错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负主要责任;
   (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缺失型过错行为,该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负主要责任。难以避免的,负次要责任;
   (四)两方当事人过错行为相当的,各负同等责任。 因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比照前款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过错行为应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遇有本规则附件未列入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本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本规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确定的,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了解和熟悉河南道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在河南境内,可以更加有效快速的解决交通事故,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因为争论而造成的更加严重的事故发生,希望以上条列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法律相关知识和您所在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还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股东属于投资者,对所属公司承担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从债权债务关系来看,如果股东有借款的需要,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

·醉驾刑事处罚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醉驾刑事处罚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代理的区别
    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从实质上说,都是由合同的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委托,为另一方提供服务,处理一定的事务,完成一定的工作量的合同,其不同在于:承揽合同只是由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向委托方交付其工作成果,其完成的工作和提交的工作成果是事实行为,而行纪合同的纪行人完成的一定的工作是属于民事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可辞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之前是可以辞职的 工伤待遇的计算,一般是等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之后,所以晚辞职对你有利。 如果已经不需要治疗了,那么请事假是无工资的。如果需要治疗,请病假,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工伤认定程序: 1、...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轻微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1、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

·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怎么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某些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究竟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因为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而需要将房屋拆迁的情况越来越经常出现。房屋拆迁后,房屋所有人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出现拆迁补偿价格不同的情况。那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南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