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全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了解所在省市的认定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减少争吵和纠纷,避免事件的严重性。为您总结了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下面请看详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工作,保障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因当事人过错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以下简称责任)。 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以当事人过错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作为依据。
   第三条: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态特征和所起作用,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类
   (一)主动型行为是指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动型行为是指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为是指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评判缺失型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应当避免、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能否被对方及时发现,应当以法律法规对安全驾驶的要求和一般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作为依据。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和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依照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所属类型和作用大小。 当事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过错行为,以其中作用大的一类行为作为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依据。但是其它过错行为应当在交通事故确定书中载明。
   第五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确定为全部责任。 因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主动型过错行为的,负主要责任;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动型过错行为的,负次要责任。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过错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负主要责任;
   (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缺失型过错行为,该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负主要责任。难以避免的,负次要责任;
   (四)两方当事人过错行为相当的,各负同等责任。 因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比照前款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过错行为应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遇有本规则附件未列入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本规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本规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未作出确定的,依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了解和熟悉河南道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在河南境内,可以更加有效快速的解决交通事故,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因为争论而造成的更加严重的事故发生,希望以上条列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法律相关知识和您所在地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要怎么处理?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要怎么处理?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

·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被超期羁押怎么办?
    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被超期羁押怎么办?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采取羁押措施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到期要么解除羁押,要么变更强制措施。否则的话就容易构成超期羁押。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超期羁押的规定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超期羁押规定是怎样的所谓超期羁押是指...

·交通肇事自首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交通肇事自首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自首怎样认定 交管部门规定,认定投案自首情节为: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除非在收取财物的同时构成重婚罪的要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关于行贿犯罪,此时要区分一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那构成的就不再是行贿罪了,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这与行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而在具体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单位行贿罪主体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单位...

·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
    房屋拆迁活动是否合法,涉及到对方方面面内容的考察。在这些内容中,拆迁许可证是一项非常直观、非常关键的内容。如果拆迁许可证违法,那么拆迁活动是违法的,应当中止,已经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也可以认定为无效。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依据很多个案提炼出的共同点,拆迁许可证常有的三类违法点如...

·一、民法典夫妻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夫妻过错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应当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
    效益工资是否加班费构成?效益工资不是由加班费构成,获得此两种收入的依据存在差异。效益工资是根据职工个人或集体的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数额的工资形式,是我国工资制度改革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工资形式。特点是,工资必须同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和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效益与工资直接挂钩;效益好,...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一、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然而,有关医学专家认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慢性传染病,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对麻风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以预防也可以把病彻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风病未经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