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债权人代位权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ʦ绰13951899110
债权人代位权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
λãҳ  »  
 

债权人代位权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

www.nj48.com Ͼͬʦ

    债权人代位权优先受偿权的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代位权优先受偿是如何规定的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可消灭。”该规定促使债权人获得了优先受尝权。
   二、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有鉴于此,对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
  (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
  代位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按照《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金、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第12 条)。[3]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上文已经就债权人代位权优先受偿的规定作出了介绍,虽然行使代位权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方式,但是债权人必须要满足代位权的条件,才能够行使代位权,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专门属于自己的,一旦该债权是和他人共同享有,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行使代位权的。
  
  
  

一、在我国房改房?
    一、在我国房改房有哪些产权状态 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

一、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怎么认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怎么认定?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的认定方式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候,当出现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均不涉及刑事责任,肇事者均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赔偿分为两个部分组成,首先是保险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完毕后,不足的部分,均按照责任认定...

著作权登记流程费用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登记流程费用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登记流程费用规定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

一、二房东不交房租大房东收房如何解除合同?
    一、二房东不交房租大房东收房如何解除合同?二房东不交房租,已经构成违约责任,大房东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租户可以向二房东主张赔偿处理,租客和二房东存在租赁关系,和大房东没直接租赁关系。房屋转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1)适用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

济宁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济宁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济宁在经济、金融等方面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这几年经济发展进程当中也发生了不少债务债权纠纷。债务人跟债权人有的时候对这种纠纷也是各执一词,双方可能都觉得自己也是比较冤枉的,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各自利益,所以在体宁的债务债权的官司,肯...

新法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
    新法继承权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