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
您的位置:首页  »  
 

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一方在婚后有婚外情行为的,可能会演变为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当然,即使是单纯的婚外情行为,也是可能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但此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婚外情,那到底证明婚外情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书证,包括以下几种:
  1、信件包括纸质的书信和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1、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2、认错书或悔过书这主要是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悔过书或者是保证书等;
  (二)物证
  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三)视听资料
  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
  主要是居住地周围的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如何搜集婚外情证据?
  1、 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2、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3、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4、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5、无过错方取证要量力而行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关于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其实就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几类证据,但不是在每一起案件中,当事人都需要将所有的证据都收集齐全,只要收集到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具有很强的证明力,那么就是有用的。
  
  
  

·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满足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才行,否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手续要办理的。那到底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 申请...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

·一、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付吗?
    一、因诉讼产生的误工费可以要求赔付吗? 因诉讼发生的误工费不能要求赔付。我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一般实践中也不存在这样的做法。因身体伤害而直接发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等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误工费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应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作为证据,法院才能支持。 二、人...

·一、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一、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吗?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要是此时还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定罪处罚呢?下文我们告诉您酒后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怎么判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

·网络诈骗4000怎么判
    网络诈骗4000怎么判 对于被网络诈骗了,很多时候我们都不主动该怎么处理,如果诈骗的金额较小,警察也不会受理的,但是自己心里不好受。对于网络诈骗的量刑,有很多的影响信息,国家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网络诈骗4000怎么判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网络诈骗4000怎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也就是说涉及财产的遗嘱,立遗嘱者,只能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二、夫妻共同立自...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我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可能会导致破产。在破产之后会对公司进行清算。对于公司的破产财产是需要对债权人进行按照法律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的,那么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破产清算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