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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后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共有六章六十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调整的对象,适用的范围及管理机构。

    第二章:著作权。本章阐明了著作权人及其享有的权利,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保护期和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明确了著作权可以许可使用,但必须签订书面的合同,同时对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四章:规范了图书、报刊的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台、电视播放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对侵犯著作权法行为的处罚,处罚依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罚款及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六章:附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具体实施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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