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求后出卖人即可将其交给买受人占有。
  建设部2001年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了商品房的交付,其中第三十条原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其交付给买受人。三十一至三十五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的一些义务(如样板房问题、提供住宅商品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测绘等),其中交付使用最严格的条件是商品房项目的竣工验收,因为竣工验收是行政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否能够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时进行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房的话,规定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
  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2、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尖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 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所发一的利息计算;
  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可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上述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对购房者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购房者只是略微推迟入住时间而已,但是如果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总之,购房者应知道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这样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才能知道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对于开放商延期交房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形,给予宽限期或者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往往有各种各样的借口,购房者最好就交房的问题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快速解决纠纷。
  
  
  

·法人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吗
    法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以下是具体分析。法人能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首先我们需要先确定哪些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主体的概念以及分类:著作权主体又可以称为著作权人,就是指那些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利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具体又有: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分。其划分的...

·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礼钱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
    实际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肯定是会遇到一些纠纷的,而对纠纷的处理结果就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实践中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能够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纠纷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来为你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买卖的纠纷有哪些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登记离婚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行政程序。《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

·财产继承权如何分割的?
    财产继承权如何分割的? 一、财产继承权如何分割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
    在我们国家怎样防网络诈骗 互联网的发展有利有弊。一方面便利了我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的现象数不胜数。由于网络的世界是鱼龙混杂的,我们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他们的陷阱。网络诈骗会使我们的财产遭到严重损失。所以我们对于怎样防网络诈骗的问题需要给予特别关注。 一...

·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来说,做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少说也要一两个月。这段期间内,职工可以不去单位上班,那么,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是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并一般分居的时间都在两年以上,这就让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分居两年那么就可以离婚。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吗 有部分夫妻认为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交通肇事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

·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离婚官司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财产分割关系着双方切身的利益,因此双方对于自身情况的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1、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情况需要多次。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