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
您的位置:首页  »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性。

·老公欠信用卡和妻子有关吗
    老公欠信用卡和妻子有关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含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

·合同法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民法典规定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口头解除和书面解除不同,书面解除留有书面证据,便于证明已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口头解除,很难保留证据,所以很难证...

·保100万商业车险多少
    保100万商业车险多少钱一年?一、保100万商业车险多少钱一年? 要看具体的车型,6座以下两千两百多,6座以上一千九左右。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与车辆购置价无关,车主只要根据费率表,就可以得到固定费率,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就是最终的保费额度。也就是说宝马与QQ缴纳的保费也可...

·法律规定刑事绑架罪判多久
    刑事绑架罪判多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一、基本定义 可转换债券 (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
    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实质上就是侵害国家信用,不法分子用挖擦、涂划等手段,对有价证券进行更改,甚至直接用技术手段伪造有价证券,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利益,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什么意思呢?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含...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太原市也是如此。很多太原市郊的农田被政府征用,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发放一笔补偿,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其实补偿款的发放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件...

·配偶下落不明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损险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车损险已经成为现在每一位车主给自己爱车必须投保商业的险种险种。因为这个险种能在车主爱车发生意外的时候,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损失,并且是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车损险不计免赔到底是什么意思1、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这个保险产品主要是把发生事故后的部分...

·法律规定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
    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