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一、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生活中,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4个步骤,扭转被动局面。
  1、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4、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二、电话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所以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如果被录音人坚决不承认是自己,可以申请对录音进行司法鉴定。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例如,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真实的,也是无效的。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者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在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对方对录音证据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被影响。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录光盘(法院需要)。
  7、电话录音可以公证: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构对电话通话过程进行公证,确保录音证据的真实、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经过法定程序公证的证据,其证据效力高于一般证据。
  此时采取一定的方法来追债这是必要的,但此时需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免追债不成还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多的损害。而要是在追债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好解决的话,也是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起诉离婚说白了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一般都是因为夫妻在离婚方面产生了争议,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而打离婚官司也会涉及到一些技巧,这对自己争取更多利益有所帮助。那到底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离婚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

·什么房子不可以租
    什么房子不可以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氧气乙炔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氧气乙炔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氧气乙炔对于我们生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氧气乙炔也是有着相关的购销规定以及标准,合同范本当然也是有的,法律也有合同相关的规定,氧气乙炔购销合同范本针对这个我们为您简...

·有关诽谤罪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有关诽谤罪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一、有关诽谤罪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俗话说,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近些年来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出异常火爆之势,由于买房者的增多,二手房交易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关于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

·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县(区)邮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做好农村...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

·整容失败怎么医疗鉴定
    一般是起诉整容机构然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劫持航空器罪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劫持航空器罪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概念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二)处罚《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其中的“致人重伤、死亡...

·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
    涉嫌诈骗罪的该怎么处罚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罪数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