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著作权人详解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著作权人详解
您的位置:首页  »  
 

著作权人详解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作者是著作权人。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是作者。

    公民,即自然人。具有思想和创造性,只要在创作活动中产生了作品的公民,如郭沫若、巴金……,都是公民作者。

    公民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倾了心血,具有独创性,才能成为作者。对其在其他公民创作作品的过程中提供咨询、参考意见、帮助查询资料、打印、复制的提供劳动的公民来说,是不能成为作者的,这主要是他在作品的创作中没有提供创造性的活动。因此,他也就不能在作品上署名。

    除了公民可以成为作者外,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作者,这是因为法律把法人、其他组织拟人化,赋于其自然人的属性,他们虽然不具有思想,也不具备从事创造性的活动,但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可以成为作者,享有与公民作者同样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法人、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这是因为:1、法人、其他组织的意志,通过具体公民反映出来,具体创作的公民是在法人、其他组织主持下进行创作的;2、法人、其他组织成为作者被严格的条件限制在“由法人、其他组织主持,反映法人意志,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内的作品。捨此,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作者;3、对法人、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聘请人员而言,其共同利益只有在法人成为作者的前提下才能得以维持,才能体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所以作品虽然由具体公民创作,但作者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著作权人除作者外,其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了除作者外可以成为著作权人的有:“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明确了其他可以成为著作权人的有:1)公民;2)法人;3)其他组织。

    一、公民。

    这里指的公民是不是作者公民。不是作者的公民可依下列两种法律规定,成为著作权人。

    1、继承。著作权人死亡,其著作权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人;

    2、转让。非著作权人与著作权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通过转让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人。

    二、法人、其他组织。

    法人、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人,有下列叁种途径:

    1、转让。原享有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通过转让、抵押等将自己合法享有的著作权给不具有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具有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依法成为著作权人;

    2、法人、其他组织变更。法人、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而消亡,取得原法人、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的新法人、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人;

    3、破产清偿。法人、其他组织破产,其享有的著作权被依法清偿,获得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成为著作权人。



  

3。著作权人除依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的“作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外,下列情况的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人。

    一、电影作品中的其他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取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二、职务作品的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因职务创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所谓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类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中除署名权以外的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作者创作的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依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

    三、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订立或者没有作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属受托人。

    四、国家享有著作权。

    1、著作权属于法人、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著作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2、公民死亡,其著作权依继承法转移,但公民死亡,依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转移对象的,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签约地点怎么写? 劳动合同签约地点一般是公司,签约地应该以实际签约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

·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法院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2023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的过程中,如果可以满足减刑的条件,那此时就有机会获得减刑,那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相对少一些。不过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

·在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
    一、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 可以的;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中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1、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上述第三方一般是负债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有意对负债企业进行重组其他企业。该第...

·新刑法重伤判几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对于量刑的标准来说,是要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量化的。那么,新刑法重伤判几年?重伤二级能判缓刑吗,重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新刑法重伤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期...

·涉嫌挪用资金罪会怎么处罚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时候,也是要求具体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另外法律中也规定只有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话,则成立的应该是挪用公款罪。那现实中如果涉嫌挪用资金罪会怎么处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