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一、买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吗
  1、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如果认购书对房号、面积、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认购书就是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不过是把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具体化;如果认购书未明确主要条款,则认购书不具备买卖合同的性质,可以看做是双方的意向书,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2、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房屋认购书》不同于《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等,没有详尽的条款,仅仅确定买卖双方的意向,但并非没有效力。
  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
  虽然购房者买房前并不是必须要签认购书。但是如果一旦签订的话,那么也就必须遵守房屋认购书的约定。所以,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与签订正式合同同样须谨慎,最好请专业的房产律师介入,帮助你分析认定书中的法律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出现纠纷,也可以在房产律师的帮助下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才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自然要是员工自己主动在下班之后留下来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这个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 公司经营中很多都有法人,董事长、经理等等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不过,公司在经营者过程难免有变动,如果公司股票的持有比例发生变化或者是公司注销等等情况发生时,就需要办理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但是很多新手不知道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做?其实,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按...

·在我国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
    房产被抵押查封的这种情形,多半都是债权人申请了法院强制手段,即将要对这套被抵押的房屋以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处置。总而言之,已经被查封的房屋肯定在房子的产权以及使用问题上是受到限制的。可能对于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都搞不清楚的人真的是不在少数的。 一、在我国房屋被抵押查...

·法律规定放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放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如果行为人涉嫌该罪,就要立案侦查。那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放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放火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离婚案件二审对财产不做处理是为什么? 一般是因为证据不清,会对财产部分重新调查判决。 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你仅仅是对财产分配感觉不太合理,建议你还是不要走申诉程序了,意义不大,如果你有财产没有查清或认定错误的不服,可以走申诉程序,或者看是...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成家立业,肯定要有居所。购房,是时下很多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人们的需求。因而,购房的时候需要一个合适的途径。有可能是去找开发商,有可能是去找中介,最后都要签订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么?下面,我们为您作简单介绍。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

·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您对于劳动关系普遍的认知可能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正式的发生了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关系没有法律的保护的话,肯定就是属于一个严重不平等的状态。我国制定劳动法就是要强调劳动关系中的主体,用人单位和公司是属于一个平等的地位。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法中的劳动关...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一、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继...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期间,也有一些相关的规定需要遵循。那要是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的话会怎么样呢?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疑问,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怎样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