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出现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购房人在买房的过程中,如果因种种原因要求退房而开发商拒绝退房时,就容易发生退房纠纷。退房纠纷属于房产纠纷的一种。对于购房来说,如果出现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来处理才好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现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1、纠纷发生前收集好证据,房产交易牵涉几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进程表。杜绝自己无意的违约行为,被对方抓住把柄。
  2、录音证据补充证明交易的过程。很多人认为,只要把交易过程中对方信誓旦旦的话记录下来,一旦对方违约,就可凭此证据维权。这里要澄清的是,一方面录音证据与书面合同、文字类材料相比,证据效力比较低。另一方面,录音证据只能用于证明履约过程,无法替代实质性的交易要素。因此,录音录像证据在司法界评价并不高。
  3、打官司前权衡好退房与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购房合同中赋予对方违约情况下购房人的解除合同权利,且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选择是解除合同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哪一种方式更容易获得最大利益。
   二、房产纠纷中业主怎样维权
  1、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在对出现的房产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然后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中选择比较好的、适合自己的途径来处理纠纷。而在出现房产纠纷后,作为购房者,您要懂得如何维权。因在房产法律关系中,相对于开发商,购房者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您要想能够成功维权,就一定要收集好各方面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必要时及时向法院起诉。
  
  
  

·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现如今结婚都需要买车买房,那么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也就随之而出现,有许多人都会对父母在婚前进行财产分割,在结婚时发生任何财产方面会接收父母的支持。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就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你介绍法律知识。 一、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

·被辞退的员工离职证明如何开?
    被辞退的员工离职证明如何开?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要求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一、绑架罪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2、证明绑架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所为的证据...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司注册增资概念 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一、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1、要想更有效地选择许可方式,企业要分析自身对于该项技术的实施的投入、产出与难度。若企业尚不具备成熟的专利技术实施能力,可考虑以独占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并以此许可费作为增强研发生产能力的支持。若...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一、建筑工程合同单方终止赔偿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具有相关的法律保障。那么,房屋中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什么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房屋中介租赁合同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房屋中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______ 身份证...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1、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每个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应为这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市政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管理承包商,同时也为工程质量提供了一很好的保证。那么,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 (一...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