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您的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一、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概念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又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二、具体范围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三、理论基础
  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由权能和利益两部分构成。土地所有权、土地市场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三项权能构成我国土地产权的具体内容,这“三权”的分离组合形成了不同的土地产权结构,而不同的土地产权结构又会形成相应的土地利益分配格局。我国土地产权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土地所有权高度集中而缺乏明确的人格化代表,导致农业资源无序配置;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分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权责利不对称,加深了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虚化。土地产权理论为出让金的存在提供了理论依据,用地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必须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产权理论要求出让金必须是土地市场价格,以体现和反映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并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充分体现和保障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因此,土地产权理论是土地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出让金产生的实质是土地产权交易的结果。
   四、作用和意义
  土地出让金,作为一种土地收益,在调节土地市场供求、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充实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家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使得其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也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其他深层次矛盾。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第一是估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第二是确定出让底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三是批准过程。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是一种土地收益,是国家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但可以充实政府财政收入,还具有调节土地市场供应的功能。但是由于国家土地出让金制度还不够完善,所以也导致了社会上普遍出现的征地拆迁矛盾。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获得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标准的,也有相应的计算公式。那么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呢?又应该如何计算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简单讲一下。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

·云南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贩卖毒品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当然也要符合了死刑的量刑情节之后,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要是在云南贩毒呢,此时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

·正式员工被辞退工资怎么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它情况不算,普通中风不会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其他疾病不能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邵光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邵光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现在为了能够让各省市之间可以的行使速度变得更加的快速,所以各省市都在大力的建设高速公路,当然如果想要建设高速公路的话,那么肯定会涉及到征地的问题,这就需要对相关的被征地者做好安置工作,当然征地一定要按相关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那么邵光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节节攀升,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的分割就成了大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对此根本就不了解,就有很多人都问过我们,离婚之后房子到底该如何分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您阅读之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子该如何分 1、一方婚前已交纳全部房屋款项,即使婚姻...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债务债权关系和所有权都是在生活中用的比较多,而且非常重要的内容。但是,这也不排除有人对它们怀有疑问,比如不是很清楚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其实,在这个问题上面,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主要...

·网贷逾期违约金合法吗
    网贷逾期违约金合法吗? 网贷,是一种很方便的贷款的方式,我们在进行网贷的时候,很多机构会要求逾期还贷的时候,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对于,您也是对于网贷逾期违约金合法吗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疑惑。其实,我们的法律中对于这个问题,是有介绍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网贷逾期违约金合法吗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