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的法律分析和管辖选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的法律分析和管辖选择
您的位置:首页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的法律分析和管辖选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为典型的合同纠纷,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

    

    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实践中如果自然借款人来向我们借款,即便只有一方,在起诉时也尽量把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2、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建议除对借款人起诉外,也将相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实践中原告也可以有所选择,但这个问题相对比较复杂,本文不做讨论)

    

    原告与被告确定之后,还需要确定向哪一家法院起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也适用该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照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借贷规定》第三条对此作出如下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据此,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也即出借人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该规定,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比如约定“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即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在起诉时,还需关注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借贷争议金额过高,有可能需要到中院进行一审,对此,债权人要给予必要的注意。

    

    综上,债权人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起诉的法院,有时候可供选择的法院不是唯一的,需要债权人进行抉择。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如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会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人转为非农户口能否获得征收补偿?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有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

·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都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常见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非常多的公司,对于公司我们您多并不陌生。对于专利权我们您也非常的关注。专利权是受到我们国家法律保护的,对于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专利权出资么的问题看似对我们您来说非常遥远其实非常的近。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生活中会存在着许多的意想不到,总是打乱我们的一些计划。比如当你刚签好一份劳动合同后,你却发现你不能从事这份工作了。那么你将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下面是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签了中途离职可以吗?可以。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具体租赁房屋注意事项有: 1、注意核对房主身份。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与出借人也就是贷款人之间是存在一定关系的,并且彼此也相互互有权利义务。那作为其中的借款人,您知道我国法律赋予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借款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

·告别人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告别人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 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讲都是一件大事,但由于房产市场的水很深,为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讲都是一件大事,但由于房产市场的水很深,为避免利益受到损害,就有必要在买房的时候先了解清楚应该要注意的环节,这也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那到底公民买房要注意的环节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房要注意的环节都有哪些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

·工伤鉴定下来了需要多久时间?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意外事故。发生事故之后,往往会给受害者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失。而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之后需要相关部门的鉴定,鉴定完毕之后,可以得到一笔赔付,那工伤鉴定下来了需要多久时间?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

·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要是能够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实践中,该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鍦ㄧ嚎娉曞緥鍜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