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律中规定只要行为人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是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的主体当中是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的,那么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怎么办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作为家长,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犯错不可怕,但一定要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尽快将孩子拉回正途,帮孩子找回一个没有污点的未来。第一步:带领孩子主动自首,如实交代罪行自首,即在孩子犯罪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之一,直接关系到量刑是否从轻的问题。因此,自首是避免东窗事发、减轻刑罚的最好途径。当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而是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也成立自首,对于所供述的罪行仍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第二步:收集并保留有利证据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或者是初犯、偶犯,或者自己与整个犯罪活动没有密切联系,那就请一定帮助孩子收集保留好能够证明相关情况的证据,并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这些证据就是你保护孩子最有力的工具。第三步:立功赎罪,争取从宽处罚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若能够及时抓住立功赎罪的机会,则有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如果是犯罪分子重大立功表现又有自首情节的,甚至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明白如何帮助孩子立功赎罪,非常重要。最重要的一步:替孩子选择一位优秀的专业律师涉及未成年人的专业法律知识繁多而复杂,家长如没有时间亲自查询没有关系,所有需要做的,就是聘请一个优秀的专业律师。二、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怎么判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也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未成年人身份比较特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也有特别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人的,也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于未成年人故意杀人不会判死刑。《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罪,法律中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死刑,但要是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的话,此时是不能对其判处死刑的,就包括死缓也是不能判处的。而此时为了未成年人日后不受太大的影响,此时家庭、社会、学校也是需要及时对未成年人作出正确的引导,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网络中 “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涉及网络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消费者的身份界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认为,需要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消费者应当是购买商品或服务以用于生活消费的自然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也规定:“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
     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是有条件的,虽然债务的转移和偿还完毕会使债权债务解除,但是还是要更清楚了解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才会更好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下面我带您了解一下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私人间债权债务解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

·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而现实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多半都是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由此让夫妻最终走到了尽头。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新《民法典》规定有过错方须为自己的重大过错行为在支付离婚代价的同时 ...

·一定要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一定要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民法典》251条规定的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但是此处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即租赁期超过6个月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话视为不定期...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一、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紧急需要用钱的公民可能考虑到银行的手续太麻烦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成功申请,迫不得已就只能选择到民间的一些公司申请借贷,但是我们都知道民间借贷中仍然有许多不正规的公司门槛很低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一、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不会,这个就是民间借贷引起的经...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现实生活中,因为纠纷致人伤害的事情屡见不鲜。如果有意重伤他人身体,就牵涉到故意伤害罪,必然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在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知识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

·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反悔,法院能否判决继续履行?
    1.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就是要使合法有效的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及合同的稳定性,维护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2. 法院对于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判决合同解除。 3.第一,合同已经无法实际履行,比如,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国家赔偿是一项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法律赔偿,它的执行和落实需要有相关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来处理。其中,对口的国家机构就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了。那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到底是做什么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详细解答。 一、概念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中级以上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