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母亲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要是父母可以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协商之后达成一致的话,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否则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此时想要由母亲抚养子女的,则需要实际提供一些有利的证据才行。
  
  
  

·监护权老婆遗弃幼童犯罪吗
     夫妻离婚,一方会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有的父母在获得监护权以后对孩子不负责,甚至发生遗弃孩子的行为,法律对于获得监护权老婆遗弃幼童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这不仅是没有承担做父母的责任,也是会违反法律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遗弃幼童的有关内容。 一、监护权老婆遗弃幼童犯罪吗 ...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好长时间
    分居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比较麻烦,即使不满足分居条件,夫妻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施工之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这是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施工许可证有一定期限要求,超过的话需要延期,那么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下面我们就给您好好...

·一方出轨有离婚赔偿吗?
    一方出轨有离婚赔偿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出轨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出轨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就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除了建筑设施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居住的建筑装修装饰关注着建筑的美观以及它的使用性能,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对于居住的装修装饰是十分重视的。为了促进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的改善,我国制定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们将在下门为您作出详...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上的一些规定,最高院为此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一、关于最高院解除...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为借款纠纷埋下了隐患。其实,我们需要重视借款协议的书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呢?我们...

·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法律不仅仅只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保护个人的基本信息、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因此,出售贩卖个人信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虽然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比较多,但购买商品房的也不少,因为有些人不喜欢住人家住过的房屋,而购买新的商品房刚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装修,同时也不会觉得这是别人住过的。而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也是有具体流程的,那究竟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

·没有交强险主次责任怎么赔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公民也是越来越多,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车辆在上路前都要购置车辆的交强险,也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如果双方车主都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划分和赔偿?一般情况下,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赔偿七成金额,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要赔偿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