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诉,起诉前先考虑选择一下法院的管辖,这个是应当注意的。因为可能会更有利于保护你的正当权益。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划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详细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划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委托律师吗
  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表格和计算方法都可以给赔偿款的计算提供很多帮助,然后再结合向一些专业人士咨询,很多人当事人都能给自己计算一个赔偿清单出来。这是不是意味着律师在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作用真如这些当事人所认为的如此呢? 事实远非如此。
   (一)当事人能计算赔偿清单,要不要委托律师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并非个人几个小时或者几天所能学习成功的。一个案子的处理实际上远不在于赔偿清单的制作,或者了解大致的赔偿数额。案件处理的核心在于三点:第一,根据个案基本情况制定得当的诉讼方案,其后在调查中进行调整。案无大小,诉讼方案最重要。这是案件处理的行动纲领。第二,寻求合适、恰当、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并把这些证据进行组合,这是案件处理最核心的环节。一切赔偿项目的计算均以此为依归。第三,根据经验,运用谈判和庭审能力,实现诉讼目标。这是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能具备的。
  其实,当事人最关心的赔偿款计算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最微不足道的。了解标准和参考数字,很多人都能计算出大致数字来,即便这些数字可能遗漏了重要项目。但是能制定诉讼方案、了解举证规则,并可以把法律规定与实践结合起来给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只有律师。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我经常对当事人说:“请不要关心具体的数字,要配合律师完成证据链拼接工作。赔偿款的数额也就水到渠成了,而且是非常有保障的。”尽管当事人在当时颇有微词,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都能令他们非常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所能得到绝非一个赔偿清单的价值,而是清单背后凝聚的智慧成果。这些成果才是当事人得到赔偿款的保证。
   (二)能调解或和解,要不要委托律师 案件调解的成效有赖于双方势力的对比。受害人想尽可能得到多的赔偿款,而肇事方或者单位往往想尽办法少赔偿。这里就有一个大矛盾。这个矛盾的解决就是在多与少中找一个平衡点。平衡点是偏向多,还是偏向少,仅凭空口说或者苦苦哀求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作为受害人一方就是要能找到肇事方或者单位的弱点,在和解中才有可能占于有力地位。弱点在哪里,受害人自己大都不能找准,而律师可以发现,并向对方解释清楚。分清利害,谈判形势才能转变。如果肇事方或者单位不能接受,受害人即可通过法律途径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三)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受害者一方为了疗伤,大都已山穷水尽,无力支付高昂的律师代理费,这是不争的现实。但是受害者不应该因此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律师并不都是钻进钱堆了,没钱绝对不做事,而且律师收费方式也是灵活的,可以根据情况减少收费金额或者调整收费时机。所以受害者只要愿意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出路总会有的。
  简而言之,交通事故诉讼注意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两方面,即诉讼时效与证据收集,要是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内容,那么最后的判决结果一般都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而在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候,是否委托律师,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焦点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公司法人对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法人到正确领导和决策,而公司法人的变更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和运营,在我国相关法规中也有所规定,你去宝冶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变更公...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考试作弊怎么判?涉嫌违法行为或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判刑。《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

·区分承运人与委托代理人的标准
    既然货代既可能以承运人的身份又可能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明确货代所应承担的责任。 FIATA标准规则的第7.1部分中关于货代作为承运人出现的责任规定如下:货代……当其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或以其他方式明示或默示地表示承担承运人的责任(缔约承运人)...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应该怎么办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形式,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分户了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土地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1、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草地是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其...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

·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再犯新罪以及严重违法的话,那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当然撤销缓刑的时候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并且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刑法第77条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