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是怎样的?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
  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决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
  二、股权变更事项须提交的文件
  (一)向先前核准限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提交下列材料,获取同意股权转让的审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
  4、公司股东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
  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股权转让协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审计报告;
  6、公司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文件;
  8、属于国有资产转让,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
  9、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件印(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流程,与国内企业间的收购流程是有所区别的。前者相对于更复杂一些,并且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及要求进行企业收购,否则是不被允许的。对于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需要获得外经贸的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向登记的工商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
    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不是单位犯罪 在当今社会,污染环境罪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科技发展,工业进步可能都会引起污染环境。因此刑法制定了大量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而污染环境罪的主要犯罪团体集中在单位犯罪中。那么如何认定 污染环境罪 单位 犯罪?我们收集到一些信息。 一、如何认定污染...

·诬告诽谤罪还讹钱怎么告?
    诬告诽谤罪还讹钱怎么告?诬告诽谤罪还讹钱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是对事故的处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受害人在要求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走。那到底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理赔,可以分五步走: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近年来的土地政策虽然称不上是日新月异但也是和从前有了许多的不同,毕竟时代在飞速地发展着,而政策又往往和时代息息相关,有朋友疑惑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没有用处,我们就整理出了以下的一些情况,供您查看。 一、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

·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既然构成犯罪,就会受到刑事处罚,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一、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是一种持续行为,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

·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可以说抢劫罪侵犯的是双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要想了解清楚抢劫罪,则就要知道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

·一、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怎么办?
    一、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怎么办?银行是可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

·生产销售假药刑罚标准是多少?
    生产销售假药刑罚标准是多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基于过失“二次碾压”的,同上。 三、基于明知发生了事故又“二次碾压”致死的,此时已由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了,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