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主要有哪些特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主要有哪些特征?
您的位置:首页  »  
 

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主要有哪些特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因为不合理、不合法的执法程序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公民是有权力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很多人对国家赔偿的相关法规并不是很熟悉,这就需要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了,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主要有哪些特征?
  
   一、范本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受 委 托 人: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特征
  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体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因此,形成了“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形式。不过,不能由此把国家赔偿等同于机关赔偿责任。
  第二,赔偿范围有限。是一种有限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也明确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情形。
  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标准因侵犯的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且赔偿数额有最高限制。
  第四,赔偿程序多元化。国家赔偿的另一显著特点是赔偿程序多元化,不仅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适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样是行政赔偿,受害人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还可以单独提出。
  如果想要通过律师或者是其他熟知相关法律的人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是必须要有的,否则相关的代理人是没有权力进行代理的。当然对于国家赔偿也是有一定的赔偿范围的,并不是所有因为执法程序受到侵害的人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国家规定延时加班工资标准?
    国家规定延时加班工资标准? 一、国家规定延时加班工资标准应该怎样计算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一、北京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应该怎么办?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

·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一、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

·使用注册商标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得从事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第五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应用法律...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保障市区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1、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证明给予补偿...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几天到几十天不等,具体需要以下的流程: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

·房东偷税漏税会怎样
    房东偷税漏税会怎样?《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

·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房屋买卖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但是由于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缺乏,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会不小心留下大大小小的问题,这些问题会为造成很大的麻烦。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物权法》第十四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现在生活中的交通工具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出行越来越便利,大大增加了效率,同时也增加了事故风险出现的可能。一旦遇到道路事故,可以由交警进行来判断并出具认定是,但是有些人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需要双方签字...

·商标近似侵权需要移送吗
    要看是否达到移送标准,商标侵权案案值五万以上的,工商局会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按照犯罪案件立案。商标侵权事件发生后,商标持有企业可以向工商局投诉举报,要求对侵权方处罚。如果涉及案值较大,不在工商局受理范围内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介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