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您的位置:首页  »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乡村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一、土地使用证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二、建房证概念
  建房证是集体土地上建房的一种凭证,相当于国有土地上建房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办理房产证时,建房证是证明建房合法的唯一凭证,没有建房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第二十八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人持村民委员会证明、户口原件和有关材料,向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书,按照下列规定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确需占用农用地的,申请人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镇、乡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不占用农用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
  通过概念我们可以知道,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在性质上,一个代表土地使用权,一个代表建造房屋的许可,也就是说,只有土地使用证并不能建造房屋;两者的另外一个区别是,只有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才有建房证,城市房屋只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有什么分别,这一问题涉及到两者的性质。两者区别较大,且各自发挥作用。作为农村居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也就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只要办理建房证就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而对城市居民来说,他们购买的房屋没有建房证,只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那些材料?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那些材料?协商与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最为平和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私下不能经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申请第三方的介入,由他们进行调解以消除争议。不论调解员是出自医疗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都会要求当事人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供参考,那么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那些材料呢...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如果是非农业用地,本乡镇的集体企业或农民开办的私营企业是能够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相关部门需要给使用权人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遇上拆迁的话,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有没有什么不同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

·刑事抗诉的事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的事由都有哪些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

·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第一时间就是送到医院去救治,之后就是商定赔偿等细则,但是在申请赔偿之前,最好是去做一下工伤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工伤职工应当...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那么,哪些借款合同无效呢?企业之间借款的情形也很多,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本金和利息该如何...

·公司注册流程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己当老板。所以首先您都必须前往有关部门注册公司,下面我们梳理了一些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注册公司前的准备工作 1、注册公司需要先找好注册场所,如无注册地址可...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还是非常大,支付快捷。但是信用卡的使用存在很多风险,因此一些人采取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从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

·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古有“杀人偿命”,而现代社会对于故意杀人罪同样是严格惩罚的。那么一个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需要请律师尽可能减轻处罚吗,即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 如果的确是故意杀人罪,并且也没有其他情况,比如冤枉、比如被迫、比如过失、比...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

·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怎么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某些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究竟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