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法院认为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若当事人仅提交了部分施工协议等材料,但未能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单、领款单、工程请款单、月进度款支付申请单、材料报验单、工程验收单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凭证材料,以证明其进行施工、请款并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独立进行工程结算等事实的,无法认定其系实际施工人。

·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
    一、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1、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1)单独立户;(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2、如果是普通住宅...

·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

·知道对方商标侵权等以后再起讼可以吗?
    知道对方商标侵权等以后再起讼可以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

·新婚姻法+重婚的认定是怎样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一个丈夫只能娶一个妻子,这既是社会公知,也是法律要求。可是在一些地区,仍然有人隐瞒婚史,同多人建立夫妻关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我国的民法典对重婚也进行了明文规定,那么民法典+重婚的认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民法典 重婚的认...

·飞车抢夺量刑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抢夺罪和抢劫罪,普通人是很难区分这两种罪名,特别是在抢夺罪中,飞车抢夺量刑标准又不一样,那么怎样去判定抢劫、抢夺、和飞车抢夺呢?将详细为你讲解分析者几种罪名,请看下文。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以下不同的区别 1、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

·员工被辞退应该怎么补偿2023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
    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通常在合同内容当中,违约责任都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对于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好的。日后要是发生了违约行为的,则就可以按照约定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您知道该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约定合同违约责任 违约...

·关于分公司章能签合同吗?
    关于分公司章能签合同吗?不能,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

·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尤其是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是说随意就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而且,一般是需要出具通知书的,可是如果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对此,我国的法律中也是做出了相关的约束。 一、解除劳动关系未送达,是否有...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不是所有的婚姻中,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都会同意的,可以说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是比较多的,那这个时候就不能协议离婚,此时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