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4)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上述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一房二卖”情形下,即使后手实际取得了房屋,法院也可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答记者问 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严格保护依法成立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助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强迫交易罪的相关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因地方房源不稳定、不固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为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各自的权益,我们有必要要了解一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事儿。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下文是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
    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条件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能够进行交易的事物越来越多,也相应的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钱物交易方式。在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当需要贷款或者急需用钱时,我们手中的股权就可以作为一种标的物进行质押。我们将会在下文中就为您详细介绍股权质押违约处置的相关内容。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协议。 最...

·劳动仲裁维权有什么风险
    劳动仲裁维权有什么风险劳动仲裁维权有什么风险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 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在计量上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在现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某一...

·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
    前面我们说到,对于拆迁安置房来讲,法律允许进行买卖,但同时也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可能无法及时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对购房者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才是比较好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购买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因适应地区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使用尤为重视,土地使用权便成为了社会聚焦问题,人们对于土地使用证的了解也是甚少。然而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这个问题存在有不少的疑问。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将在这篇文章加以介绍,能够让您更好的了解土地使用证的相关问题。 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 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2、有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