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即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民事裁定书,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具体采取的保护措施可包括: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行政审批问题等而与相对方发生纠纷,但是发生纠纷后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首先考虑的哪种解决途径才能避免或挽回更大的损失呢,我们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几种。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民事纠...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
    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满足了相应条件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进行裁员。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法律对企业裁员的人数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

·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如今这个社会,土建筑工程是越来越多,我们可以看见高楼大厦不断的盖了起来,这种现象促使了经济的增长和我们城市的发展速度,但是很多时候会遇上土建工程质量事故。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提...

·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塑料制品)
     目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

·为了缓解住房压力,各地都实施了一些政策,租赁同权是广州等其余
    为了缓解住房压力,各地都实施了一些政策,租赁同权是广州等其余十一个省市最新实行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外地人到广东务工小孩上学的问题,对抑制房价的上升也是有好处的,具体来说,广州租售同权商业住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广州广州租售同权商业住房新政重点: 一、扶持住房租赁企业,促进...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构成,具体补偿金额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河北省每年都会根据最新的物价水平、农民人均收支情况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订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谈一谈。一、河北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