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您的位置:首页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

·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
    一、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夫妻...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如何量刑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如何量刑?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多少罚款是有规定的,根据醉驾的相关规定,醉驾交罚款20000合理吗? 一、醉驾交罚款0合理吗? 不合理。这属于乱罚款,醉驾入刑,应当判拘役2...

·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在上塘工作的职工,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人身伤害,应该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鉴定。按照程序,只有经过工伤鉴定,明确工伤等级后,职工方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鉴定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可以申请,那么上塘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下面我们透过本文了解下。 一、上塘...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 1、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2、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填写《医疗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不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

·犯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一、犯行贿罪如何量刑处罚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一、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1.很明显,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2.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3.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诈骗能减刑吗?
    日常生活当中诈骗行为是比较常见的这种行为发生之后,那么是需要第一时间进行报警的,因为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当然,在诈骗类型当中经济犯罪是比较严重的一种犯罪,因为它涉及到金额比较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诈骗能减刑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诈骗能减刑吗? ...

·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
    打了欠条多久可以起诉?打了欠条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出借人没有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