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
·登记离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登记离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一)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非法同居、事实婚姻、无...
·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如果是通过出让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我国公民都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将土地这种无形资产的利润最大化。但同时,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法当中也规定所有的土地出让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有一部分公民在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以后,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规定土地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 高空坠物大家赔医药费可以得到的赔偿比例是多少?高空坠物险保费和保额是损失的70%,对高空坠物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 如果致害方不愿意赔的,你写一个索赔权益转让书给保险公...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您在经济交往中可能会听到仓储保管这个词,其实仓储保管有诸多的要求,例如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是有关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不...
·一、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无故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也不可避免的随之进行,而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业主来说必定是关乎企业发展和利益的至关重要的大事,企业拆迁怎么补偿会直接关系到企业后期的安排和发展,所以务必要事先了解企业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 ? 一、招商引资...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
·城镇户口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遇拆迁能获得补偿款吗? 一、那么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管理越来越严格,宅基地的确权已经清楚明确:农民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我们要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开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