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您的位置:首页  »  
 

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员又称海员,包括驾驶部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和舵工等;轮机部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等;电信部的报务主任、报务员;事物部的管事、大厨、服务员、船医以及服务于船舶的人员等,全船由船长总负责。

   根据《海商法》和《船员条例》的规定,船员的任用和劳动方面的权利、义务,《海商法》和《船员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船员同样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同样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事实上《海商法》和《船员条例》并没有就船员劳动关系问题作出较多的规定,所以船员同样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同样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后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企业不能限制船员依法自由就业,船员可以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后解除合同南京律师网。公司对单方解除合同的船员采取扣留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是违法的。

   如果船员与船长或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对船员的权利、义务有具体规定的,只要该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在审判实践中是要参照执行的。不过船员在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时候要给企业必要的合理的准备时间,这是船员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决定的南京律师网。。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怎么写? 刑事自诉是我国法院诉讼的一种,刑事自诉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和法院公诉一样,都必须有诉讼案件的起诉状,在写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要点写,这样的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可以清晰明白的表述起诉...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
    私募基金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一、首先选定私募基金购买渠道 常见的购买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渠道、经纪商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销售和银行销售渠道等。?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对象确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三)...

·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不一定,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逮捕的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因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在所难免的。在双方发生纠纷之后,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我国针对劳动仲裁制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该规则于重新作了修改。那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

·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离没有工资吗
    劳动者自离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

·一、可以认定结婚生子重婚罪吗?
    一、可以认定结婚生子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会认定为重婚行为。重婚罪是属于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生活中有很多人会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情况,有主观原因的也有客观原因的,在离职这段期间我们还是得继续生活,很多人受用人单位摆布不懂得争取自己的补偿金,所以接下来跟随了解一下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以及怎么计算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

·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以及赔偿损失。返还财产,即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对所取得的财产已没有合法占有的根据,据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向对方返还,另一方对已交付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情况,如果合同尚未...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
    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一、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吗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