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船舶办理抵(质)押登记部门、依据、流程、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登记部门:海事局(小型船舶)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渔业船舶)

    法律依据:《海商法》第12条 《船舶登记条例》第6条、第20-24条 《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4条

    办理流程及材料:对20吨以上(20吨以下的参照办理)的船舶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1、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3、船舶抵押合同.www.njLawyer.cn。

    该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时,还应当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证明文件。。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 1、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 2、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

·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的确定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地的确定为劳动者带来福音,下面我们与您分析。 一、实务问题及相关争议 王某与住所地在...

·劳动合同签3年被辞退就一定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签3年被辞退就一定有补偿吗?不一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鲜蛋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

·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

·什么样的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有效
    什么样的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有效很多人对货款欠条的法律效力这方面存在疑虑,事实上在原则上符合规定货款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什么样的货款欠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想要货款欠条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贷款欠条的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

·洗钱罪具体怎么进行处罚
    洗钱罪具体怎么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可以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外出打工,与正常公民享有同样的社会权利。由司法机关(包括监狱管理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等)出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或保举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失为一种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就业、快就业的一种好办法。这种办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

·私募基金备案的文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备案的文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备案所需文件清单 一、正在运作的基金/新基金备案 (一)外包业务机构情况表 外包机构营业执照 (二)私募基金信息情况表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