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而童工指的是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这两者在实际中是有区别的,未成年工是可以进行劳动的,但是必须从事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童工就不一样了,童工是禁止使用的,并且是被处罚的,下文便是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的介绍。
  
   一、劳动法怎样处罚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哪些范围内的工作?
  劳动法: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童工是不得从事任何劳动工作的。如有违反,将处以相应的罚款。其中根据童工从事的工作不同,罚款标准是有所区别的。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其应当在期限内,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与监护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

·召开自首悔过大会是否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生活当中有些人在从事犯罪活动的时候,总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我国法律是一条制约犯罪分子的准绳。只要当事人危害了社会的安全,给公民造成了一定的威胁的话,就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有自首悔过的现象,也不一定可以逃过法律的惩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召开自...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患者生病了会去医院看病治病,若是由于各种意外情况医生过失或者医疗机械故障等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人身伤害,这时就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又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为您解答。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双规”期间的交待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待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

·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一、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不是。 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规范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为什么需要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有些人会觉得这么明显的医疗过错怎么还要申请鉴定?《民法典》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采过错责任原则,过错的评判标准为是否尽到“与当时的以来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这个举证责任在于患方,患方履行举证义务的手段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是专门技术,非专业人士可能认识不全面,即便专...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1、签订协议 为了保证双方利益,特别是保证发明人的权利,首先双方应签订以下协议: A、签订《专利代理委托协议书》;B、签订《保密协议》;C、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 2、技术交底 发明人提供技术交底书,为了代理人更好理解技术内容和交流方便具体有可有以...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两限房十分抢手。故国家对于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规定的很严格,并且对于享有两限房者的权利也做出了限制。北京平谷两限房可以买卖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限房申请条件。 在北京申请两限房...

·强奸罪该怎么判
    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