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败诉原因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败诉原因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败诉原因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败诉原因 一、医疗纠纷十大败诉原因
  1、不去复印、封存病历而贸然向法院起诉;
  2、只复印病历而不对病历进行封存;
  3、对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患方,未作尸检而起诉;
  4、认为只要存在损害后果或经济损失就认为医院有过错的患者;
  5、凭感觉或直觉认为医院有过错,不请专业人士分析,不明白医院的过错所在和了解相关医学依据就直接起诉的患者;
  6、认为律师只要有医学背景或知识,而不问该律师是否具有临床经验、多长时间临床经验就能胜任专业诉讼的患者;
  7、多次就赔偿问题找医院谈判,而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的患者;
  8、听了专业人士或律师分析,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认为自己可以独立胜任诉讼的患者;
  9、自己或代理人均没有专业医学知识,就贸然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或过错司法鉴定的患者;
  10、听信个别所谓法律界人士的建议,在不了解医院过错和该过错的准确医学、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患方仅仅寄希望于鉴定机构的公平、公正,希望鉴定机构能鉴别出所有医方过错、从而得出有利患方的鉴定结论。
   二、医院易走入哪些诉讼误区
   (一)医院、律师、鉴定机构得对接好
  1、法官基本依赖鉴定意见作为裁判依据,而医院误将重点放在庭审环节,欠缺对鉴定环节的有效参与。实务中,医院常组织医务人员参与庭审,却将鉴定环节托付给律师,而律师在参与鉴定过程中一般不能对医学问题进行及时、全面、有效的答辩,导致将案件决定权(胜诉权)交给鉴定人员处理,这样可能导致鉴定过程脱离医疗实践。一旦鉴定意见出来后,哪怕确实存在问题,通过庭审推翻的可能性也较小。
  2、诉讼成本高、周期长、专业性强等原因,导致诉讼过程中医患双方难以和解、调解结案。医方将多数纠纷引入诉讼程序,欠缺对非诉渠道的有效利用,导致医生诉累,加剧医患矛盾。实务中,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医院窗口部门的医务科常要求患者走法律程序,而走法律程序对于患者而言需投入巨大的经济成本,比如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从而加剧双方矛盾,使原本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的纠纷错失最佳处理时机。
  3、法官倾向于同情患方,当鉴定意见认定医院不存在过错时,法官也可能以病历书写不规范、告知义务履行不全面等非医学原因,判决医院弥补患方部分损失,缓解社会矛盾。实务中,医院对纠纷中所涉及医学问题的处理日趋完善,但对诊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尚欠缺有效的应对。
   (二)医院、律师、鉴定机构得对接好
  1、建立“科室-律师”对接模式。由专业医疗律师针对具体科室,就常见的违反《病历书写规范》、《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与科室医护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由律师对知情同意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进行系统性规范指导;由律师针对科室出现的败诉个案或者其他医院相同科室典型败诉个案进行研讨分析。
  2、建立“科室-医务科-律师”对接模式。对已发生的纠纷,由具体科室、医务科、律师提前进行“三方会谈”,对案件中涉及的医学、法律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将可以通过和解、调解处理的纠纷防控在诉前阶段,避免一味将患方引入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减少矛盾激化。
  3、建立“医护人员-律师-鉴定人员”对接模式。诉讼过程中,所涉法律事务可以全部由律师与法官进行对接,但在鉴定环节中,应让医护人员与律师一同参与,与司法鉴定人员就诊疗过程中涉及的医学、法律问题,形成及时、有效的对话机制,避免让司法鉴定人员“任意”形成鉴定意见。
  以上介绍的是十大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败诉原因,以及医院易走入的诉讼误区。总之,患者和医院都应提前有所预防,互相尊重,不伤害彼此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医院要立马按照预案要求,短时间内快速反应,拨打110报案,及时联系警察以及卫生部门领导到场。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1、离婚房产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事间订立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已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应认定赠与立补办户手续并所房产户都要办理公证想要更放心点办理户公证2、事准备材料亲自房产局直系亲属买卖公证处填写关表格准备办理直系亲属房产公证材料双必须亲自公证处提公证申请...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新中国建立以来人们当家做主,我国实行土地所有制,因此很多人可以有一块地的使用权,但是对土地的转让、买卖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度进行,并不能像一般商品一般随意买卖,由法律专门规定土地的转让,那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转...

·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紧急避险是公民享有的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避险行为,但是如果在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了不应该有的危害,就是紧急避险过当吗?相信您都不是特别了解,关于紧急避险过当的法律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紧急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触犯后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所犯的犯罪案件严重程度不同,所以判处的刑法也会有所区别,其中缓刑就算是轻微处罚手段,那么在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根据规定首先要对缓刑期间写明个人总结,同时司法部门会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处理。 一、缓期结束办理手续 缓...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相...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收养外国孤儿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收养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行为,具有援助弱者的人道主义性质,所以,国家鼓励这种收养。因此,只要收养人确实具备抚养...

·如果实际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业主应如何处理?
    在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如发现承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业主应当通过拍照、摄像等手段对现场进行证据保留,除在施工现场向施工人员告知停工外,应当及时向承包方发送书面的材料,要求停工并进行整改。在业主及时向承包方就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施工进行明确告知后,由此产生的家装项目维修重做以及工...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符合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