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您的位置:首页  »  
 

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近年来出现私车公用的情况比较多,尤其是在一些私人企业内部,这样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那要是在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不小心出了事故,那么此时应该由谁对事故责任负责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私车公用出事故谁负责
  
  (一)“私车公用”一般要排除雇员开私车上下班的情形
  
  职员专门将私车供上、下班,并不存在雇用者的命令、指示的支配,属于受雇人的自由活动范围,开车上下班的便利全部归于员工个人,在此情况下的行为则不属于“职务行为”,从而不能认定为是为了单位而用私车或执行业务需要。
  
  因此,单位对其职员在纯粹的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既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也不负雇用人的责任,但若是在上下班的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则有可能构成工伤。
  
  另外关于单位职员使用“私车”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如果是在接受单位命令或为公务的必要而使用私车时,为自己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能完成而将自己的机动车带入单位内,而且该行为成为该单位职务的给付义务的内容甚至是职务条件时,其实质仍属于为单位业务的运行所必要的事前或事后行为。因而,单位即使对其职员驾驶“自家用车”到“上班”途中所发生机动车事故,也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应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二、私车公用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一)私车公用造成的类型
  
  “私车公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有下列三种情形:
  
  1、职工本人或职工的车辆遭受了损害;
  
  2、同乘人员遭受了损害;
  
  3、第三人或第三人财产遭受了损害。
  
  (二)职工本人或职工的车辆遭受了损害
  
  “私车公用”的行为是种职务行为,而执行公务期间,应是指从踏上执行该公务的路程开始到完成公务返回单位或家中时为止,而不是从该公务的实际进行时开始,到该公务完毕时为止。那么在这段时间内,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则都应属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由于执行日常工作以及执行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负伤、残废和死亡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
  
  (三)同乘人员遭受了损害
  
  同车乘客所受到的伤害向谁索赔问题相对比较简单,若同车乘客与该名职工为同事,且一起去办理公务,所遭受的损害当然也属于工伤,其他乘客因车祸受损,则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
  
  (四)第三人或第三人财产遭受了损害
  
  同样第三人或第三人财产遭受了损害,在明确了职工“私车公用”的性质,即其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的基础上,该损害归责事由也就不难确定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该职工因履行职务的驾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单位承担。
  
  还需要具体区分不同的情况。要是可以认定为职务行为的话,那么在出事故后,则就由所在单位对事故责任承当相应的责任。反之,不能被认定为职务行为的,则就只能由驾驶者自己承担事故责任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二、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

·社保里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主要赔偿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是否超出了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雇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雇主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竟业禁止协议只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限制的行业范围、对象、限制的区域、期限是否合理,以及雇员是否合理的得到了补偿。 ...

·和丈夫分居期间和人怀孕了算重婚吗?
     一、分居期间和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分局期间和别人生孩子并一定构成重婚罪。我们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有配偶一方隐瞒结婚...

·软件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软件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软件销售代理合同,是指,一些软件开发商或者版权所有者将自己的软件授权销售给别人,并且能够提供一些互联网的技术支持或者是电话技术支持。现如今,人们对互联网的利用越来越多,一些软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起很大的作用,所以软件代理销售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那么...

·合同诈骗一般判刑几年2023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法人应当经过企业法人登记,并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是什么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

·欠钱不还被告胜诉了怎么办?
    被告胜诉,原告不服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第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第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