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3、一些行业垄断者与行政机关或者公用企业等相互串通,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
  4、利用交叉补贴等手段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
  5、行业垄断是有害于社会发展的
   二、垄断的危害
  1、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增长过快
  垄断企业大多存在突破工资总额计划的现象,并且在超发工资总额的同时,还有大量的未纳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之内的工资外收入。
  2、社会福利受损
  一方面这些部门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却为社会提供了较少的产出,不少企业浪费严重甚至严重亏损。
  3、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首先是供给不足,不少地区的交通拥挤及经常性的停水、停电,就是最好的说明;其次是消费者付不合理高价。
  4、影响内需的扩大
  内需不足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问题。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拉动内需,如加大国债规模、提供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征收利息税、刺激假日经济等等,但效果不甚理想。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垄断部门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断上涨,一方面它压缩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消费空间。
  5、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
  自然垄断性行业大多是基础行业,根据投入——产出分析,这些行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其他行业的投入。一方面这些行业的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行业价格的连续超幅度上涨,都将使得相关产业的发展受阻。
   三、治理行业垄断的主体
  工商局一般治理销售、流通环节中的现象,而生产中的垄断一般则由发改委等国家机关去判断、治理。
   行业垄断工商局界定的标准是明确的,通俗而言一般从离谱的价格与强买强卖可以看出端倪。垄断的存在意味着竞争的缺失,一方面而言,与垄断企业打交道的企业或者个人一般会付出较高的经济带价,另一方面,依仗着垄断地位,企业在生产上的创新会比较乏力,最终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车祸误工理赔车主可以承担一部分吗?
    车祸误工理赔车主可以承担一部分吗 车祸误工理赔车主可以承担一部分吗 可以的。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

·法律保障祖父母的探望权吗?
    1、案例: 晏某与李某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2006年3月于民政局领证,婚后育一子小宇。两人长期在外打工,小宇由爷爷奶奶即晏某父母抚养,爷爷奶奶对其疼爱有加。2009年李某要求与晏某离婚,诉至法院,由于小宇年纪尚小,未满3岁,法院判决小宇由母亲李某抚养,晏某支付抚养费并...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

·网络侵权责任中的反通知
    网络侵权中的反通知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信息未侵犯被侵权人的权利,或者其他网络用户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必要措施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恢复删除、取消屏蔽或者恢复链接等恢复措施的权利。反通知的义务...

·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一般主体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而这里面就包括了一部分未成年人,即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相信您都清楚,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通常是会宽大进行处理的。那未成年聚众斗殴罪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聚众斗殴罪怎么处罚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需要支付补偿,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这是突破规定,原来的只是规定了解除时,由用人单...

·劳动合同罚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1、主体由两方构成。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3、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员工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买房子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在天津买房不需要户口但是有具体限制,详细的条件如下: (一)天津外地户口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

·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因为丈夫家暴外遇而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向自己的妻子实施家暴不仅会遭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另外情况严重的话,家暴的这种行为甚至已经违反刑法。而且妻子没有必要忍受家暴的这种行为,在丈夫第一次实施家暴以后,就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家暴为理由,正当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不过...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许多人为了路程上的方便快捷,经常会驾驶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驾驶摩托车也是需要驾照的,甚至有些人知道相关规定但也不以为意。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如果无证驾驶需要收到法律的出发,如果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则更有可能收到刑法的处置。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