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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官司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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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官司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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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而言,主要是少了诉讼程序,相对而言方便快捷许多。但有时候双方因为各种问题达不成一致,那只有通过诉讼进行离婚了。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官司怎么打?详情请参考下文。
  
  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官司怎么打?其实离婚也不是分什么留守儿童父母离婚啊,城镇父母离婚之类的,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是没有类别区分的,不会因为你们是留守儿童的父母就不让离之类的。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可能侧重点就在于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但这跟大多数离婚都是一样的,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打官司前要写好状子,原告在写的时候要注意明确诉讼请求并符合法律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书写离婚起诉书的首先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然后简明扼要,层次清晰的写好事实与理由部分,千万不要让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以免适得其反。最后写明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内容,注意此处要尽可能的写具体明确,以提高可操作性。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写好,建议请律师代写。
  
  1、子女抚养问题
  
  技巧一: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财产问题一般处理过的财产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技巧二: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包括收入,住房条件,家庭环境,教育程度等均可以。
  
  2、财产分割问题
  
  技巧三: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技巧四: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3、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五:感情问题,法庭上要多动“情”, 诉状上要多讲“理”, 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
  
  技巧六: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
  
  二、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怎么打离婚官司?准备工作非常重要,那么我们应该具体准备些什么呢?要准备好充分的诉讼证据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因此,要着重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
  
  通常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在诉讼前请求法院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三、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起诉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很多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反对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仅仅是口头辩解,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很难讲了。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释,恨不得给法院写一封“万言书”,其实这是根本没有必要的。答辩状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针对性地答辩,这样条理才会清晰,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四、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五、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判决书下来后,当事人往往是倒着看的,先看判决结果,或喜或悲。但对于判决书中的内容,法院判决的依据,往往少有当事人仔细研究和推敲。
  
  实践中,一点儿瑕疵都不存在的判决书很难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诉的理由。要看法院关键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客观。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一审判决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只是存在一些小的问题,即使上诉,二审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较小。
  
  如果双方确实已经没办法过下去了,又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那只有诉讼离婚了。至于官司怎么打,无非就是起诉的写诉状,准备材料证据,被起诉的准备答辩状,有证据的也准备好证据;开庭的时候就积极应诉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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