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2、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4、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5、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况,除交纳仲裁处理费和受理费外,还应当负担下列费用:
  1、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地调查取证申请,或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异地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办案人员差旅费用;
  2、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仲裁文书的实际费用;
  3、当事人申请第三方进行鉴定、勘验、翻译、公告的费用;
  4、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 前款规定的费用,(一)项、(四)项的食宿费和误工补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二)、(三)项和(四)项的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收取,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预付。
  5、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负担的数额。
  6、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撤诉的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减半收取。
   三、职工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缓、免交仲裁费:
  1、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
  2、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
  3、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
  4、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
  在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进行处理时,一般的情况下都是按照三人以下收费每件二十元来计算的,三人以上则是三十元,而对于集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则是每件五十元。而且在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中,有争议和没有争议的案件其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医院在发生医疗事故后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该首先需要对造成医疗事故原因进行确定,根据造成医疗事故原因来确定相关人员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

·交警迟迟不下责任书怎么办
    交警迟迟不下责任书怎么办?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实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事故证明书,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责任。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 如今,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就需要写一份起诉状。到底这个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最新拖欠...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了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一般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而女干部则需要达到55周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也存在那种提前退休的情况,而一般都集中于有毒有害工种中。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可不是随意,要参考多方面的标准进行分配,而且还要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何者更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就给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强奸罪是否处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也是最严厉的刑罚处罚。我国并没有废除死刑。在非常恶劣的犯罪中,对犯罪分子是会判处死刑的。就强奸罪来讲,公民如果有犯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强奸罪会判死刑吗 对于强奸罪的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一般情形,...

·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并且在当地租房生活。有时候会因为各种情况,房东会提前家畜合同。如果房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话该如何进行处理?若是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中房租能退吗?律师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怎么处理呢?租房提前解约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追求客观真实与实质正义,是法官的永恒追求,根据法律真实裁判是程序公正与诉讼效...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2023?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书写有效的借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付息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怎样处罚未成年犯罪
    各个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都是不同的,而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而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法律规定是不能判处死刑的。除此之外,究竟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