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今很多人在实际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往往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房产中介在其中起的是居间的作用,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而通常交易成功的,则就会收取相应的中介费。那么您知道房产中介交易的流程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中介交易流程是什么
  1、 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房产出售委托书。
  3、 中介公司通过房产信息网、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该房屋)广告宣传。
  4、业务员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填写看房记录,协商房产交易价格。
  5、 客户看房满意后向中介公司预交购房定金;中介将定金转交产权人,产权人则应将房 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6、 中介公司与买受人持产证到产籍部门查档、核证。
  7、 买卖、中介三方实地验房;卖方清缴该房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签定买卖契约,交款、清房。
  8、三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拿到“黄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单)即告交易结束。
  9 、买受人凭“黄票”在二十个工作日后到“产籍处”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产中介应告知购房者哪些内容
  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以下内容:
  (一)中介机构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代理人的资格证书;
  (三)预售人出具给代理人的销售委托书;
  (四)预售项目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①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③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④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⑤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⑥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⑦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⑧物业管理事项;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当事人而言,其实自己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此时也要谨防房产中介从中设置一些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房产中介交易的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就直接免除债务,这样显然对出借人不利。那究竟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

·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任何的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生活中有严重影响自己身体健康或者财物安全的侵权行为只要刑事诉讼,犯罪分子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那新刑诉法刑事二审审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二审刑事案件审理期...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对内转让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
    醉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对路边行人造成非常大的生命威胁,是对交通法的漠视,法律一定会严厉打击。然而有些醉驾者渴望改过自新,希望通过立功减刑。那么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已将与醉驾相关的法律规定列在下边,请阅读。 一、醉驾有立功真的可以缓刑吗 根据下面缓刑条件,醉驾有立功是...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多要点,导致继承瑕疵或者是产生各种纠纷,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继承法,以及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是结果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结果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

·怎样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我们说的非婚生子女其实也就是指私生子,此时他们的父母由于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让他们成了人们眼里见不得光的。不过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也是需要保护的。那么怎样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的定义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一般来说,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生育了孩子的情形,可能会争夺孩子多大抚养权,也存在着双方都想弃养的现象,也有人会想着共同抚养,根据司法规定,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如果可以,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呢? 一、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