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实际的由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此时就要求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的质量作出验收了。若验收合格的话,则就要签署房屋交接书。但很多人不清楚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糊里糊涂的就签字了。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签署房屋交接书究竟意味着什么吧。
   一、签署房屋交接书意味着什么
  通常在一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房屋符合具备了“大产证”等法定的基本交房条件后,购房者应开发商的通知会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乙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为了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往往先“按时”通知购房者交房,然后在购房者前来办理交房手续时要求购房者签署房屋交接书,造成购房者在法律上已经接受房屋交付的事实,从而回避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是,签署房屋交接书只意味着可能被推定为放弃拒收的权力(放弃要求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不表明对质量问题失去异议权和失去要求退房的权利。
  如果开发商在“交房”要求购房者签署房屋交接书同时,让购房者签署一些放弃质量异议权利和退房权利的书面声明,则这些声明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原因是这种声明实际上是开发商不合理地免除己方的责任。
  另外,如果房产根本未具备交房的条件,即使签署了房屋交接书,甚至已经入住了,也不表明开发商已经完成了交房的义务。
   二、怎样做好房屋验收交接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对房屋的验收交接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不少购房者往往对此却是草草了事。其实,验收交接就如同消费者在商店里买东西时的开箱验货,把握得好,可以防患于未然,安安心心地拿到房;草率验收,拿到手的可能就是个烫手“山芋”。一般来说,购房者只要把握下面三个环节就应无大碍。
  首先,购房者接到发展商房屋交接的书面通知后,一定要按约前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购房者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购房者同意交接。
  其次,购房者按约前往验收交接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逐项检验有关证明文件。当然,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如果发展商的各项书面证明文件均已俱备,购房者也不要急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还必须先到现场检验房屋的质量、设计等情况。
  最后,当购房者确认房屋没有任何问题且符合房屋交付条件时,就可放心地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了。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要求发展商修复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相应的逾期交房责任,则应由发展商承担。
  在交付商品房的时候,若购房者对商品房的质量都验收了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签署房屋交接书,以此证明在交房的当事人房屋质量是合格的,只有就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话,也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孕妇犯了罪怎么判?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反之依旧要坐牢。孕妇盗窃被警方抓获后,由于警方依照相关法律不能收监、拘留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到了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层面,也是取保候审,即便判了刑,也会追加缓刑,当事人可申请监外执行。通...

·坐牢有罚金没有交能贷款吗?
    坐牢有罚金没有交能贷款吗? 一、坐牢有罚金没有交能贷款吗? 坐牢有罚金没有交不能贷款,在法院判刑后处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必须缴纳。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 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房屋交付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占有改定的构成要件是: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一、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

·一、离职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离职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

·劳务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劳务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无论是作为劳务公司,还是劳务人员,如果想发展壮大自己的事业,制定劳务承包合同都是非常必要的。那么一份标准的劳务承包合同里都包括哪些内容,又是怎样细分责任与义务的?如果你也对这些问题感到困扰,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劳务承包合同范本一则。 劳务承包合同范本 ...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离...

·在我们发生小的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希望尽快解决,可以采取交通事
    在我们发生小的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希望尽快解决,可以采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式。那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了不给赔偿怎么办呢?一般能够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了不给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对方不赔偿,可申请起诉,侵...

·单位犯罪的自首如何认定?
        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
    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

·其他当事人对建筑质量缺陷的责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