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一、借款人借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首先,出借人可多次催促借款人还款。在意识到借款人有欠款不还的打算的时候,就要多流心借款人了,以免其跑路。如果有担保人的,也要时刻催促担保人。
  如果遇到借款人跑路了,而又有担保人担保的情况,可以找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担保人不仅承担着担保的责任,也承担着连带责任,借款人跑路担保人应代替偿还贷款。
  如果借款人未跑路,但又迟迟不还款,那么借款人可将欠条等资料提交给法院,对借款人提出上诉,由法院裁决最终偿还情况。借款人手头无钱但名下有财产的,最终可拍卖后偿还借款人欠款。
  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多长
  民间借款纠纷一般适用两年的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贷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借贷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诉讼时效,而非两年的时效,否则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违背了当事人订约时的目的,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贷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
  民间借贷是一种比较快速的办理借贷的方法,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若现实中出现了借款人借款不还的情况,此时作为出借人就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追债了,以免给自己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当然,此时选择调解、仲裁、诉讼都是可以的,具体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若通过调解就可以很好的解决问题,那么此时就没有必要向法院起诉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完成之后,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关系着该建筑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经久耐用,工程质量不达标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所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才具备检测资质,那么,工程质...

·是否认定爆炸罪是危险犯?
    社会中总是有隐藏的危险分子影响着社会的公共秩序,为了全面的保证公共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了危险犯的行为,对于各种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判断标准都各不相同,那么关于爆炸是否认定爆炸罪最是危险犯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一、是否认定爆炸罪是危险犯?根据《刑法》第114条、第...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问题,那么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便为您做具体地介绍,为各位提供2016...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和申请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其实都是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就不会那么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而由于具体的离婚方式不同,也就导致实际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样,那到底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1...

·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 使用权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 使用权归谁所有 我国实行了农村土地集体制和城市国有土地所有制。虽然都属于公有制,但此两者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的差异也较为明显。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

·吸毒判几年,其相关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吸毒是一个行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对吸毒这个单独行为进行归罪。但是,如果吸毒者将毒品成为一种隐患,公安机关是可以介入并且要求其解毒。那么,吸毒判几年?相关法律依据如何?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吸毒判几年? 如果仅仅是吸毒行为,是不会被刑罚处罚的。 现在一般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我们国家的严抓问题了,不管是在哪一个地方,对于婴儿的保护都是要求十分严苛的,针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婴儿在其食品的配方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与成人不同的是,婴儿的配方除了要达到相关的安全标准以外,还必须要求具有相应的营...

·刑九集资诈骗死刑取消了吗?
    集资诈骗罪在新闻中并不是一个不常见的名词,因此,我们多多少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就近两年来看,对于集资诈骗罪,无论犯罪多么严重,都不会对犯罪者处以死刑。而之前《刑法修正案九》对部分条文做了修改,所以,有很多人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刑九集资诈骗死刑取消了吗?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除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对未成年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