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
  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封存目的在于消除歧视,让未成年人无污点融入社会
  犯罪记录封存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犯罪记录客观存在,不同于消灭。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出台之前,各地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如2011 年11 月四川省彭州市公、检、法、司、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人事部门等6 家单位联合会签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实施办法》,对未成年人的轻罪犯罪记录前科予以消灭。消灭即为消除,视为没有前科。立法机关对此采取了审慎的态度,采取了相对保守的封存制度。
  封存后可以查询,查询意味着有条件使用,当封存的犯罪记录是后罪法定裁量依据,属于法律评价中的基础性事实,应允许使用封存的犯罪记录;二是隔离,即犯罪记录与社会公众保持距离,不能让社会公众知晓。因为社会公众一旦知晓,未成年人在就业、升学过程中容易受到歧视。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去除犯罪标签,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不受歧视提供制度保障。上述规定从实体和程序上保障了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无污点地融入社会,开始全新的生活。
  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下司法机关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为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刑法、刑诉法进行了详细的制度设计,设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刑诉法第275 条规定了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尊重未成年人名誉和人格尊严。有的地方规定,对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时或取证时,不着警服,不开警车。检察院、法院设专门的未检科、少审庭,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并且规定不得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一律不得上网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不泄露办案中掌握的未成年人信息,是司法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
  未成年在犯罪之后,也是会形成犯罪记录,记录在档案中的。而关于未成年犯罪记录能消除吗这个问题来说,我们一般是在办案中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的。而且,我们会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消除歧视,更好的保护好未成年。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手段之多令受害者防不胜防。由于有网络这个平台,网络诈骗会涉及到许多受害者,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那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关于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

·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是什么意思?
    关于买房以及土地使用权限一直是社会的关注焦点,尤其是雄安新区的划分又成功的提高了京津冀的房价。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注意到了40年、70年这样的产权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关于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问题,另外还与70年进行了对比。 1.40年产权、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其...

·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厦门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处罚有哪些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
    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哪些类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浮出水面,工程的修建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若是企业对工程质量不严格要求,则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频发,但很多朋友还不了解什么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叫工程质...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续签合同吗? 若无特殊情况,公司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交通对于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使交通变得更加便利。国家修建高速公路,肯定会对某一区进行土地征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必须要给被征地者一定的补偿,那么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一般来说,公司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其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变更持股比例。目前,在很多中小公司中,法人进行股权转让的事情比较常见。那么,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

·借条利息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利息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且,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