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您的位置:首页  »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一、车辆出险的如何理赔
  (一)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二)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三)核算损失。通过调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四)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五)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报案方式可采用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核定损失等必要工作。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关于价格问题时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的情况。对于核定损失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核定损失。修理前被保险人需要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二、索赔时需提交哪些单证
  (一)申请机动车辆事故索赔时,一般应提供以下单证:
  1、保险单;
  2、出险通知书;
  3、保险车辆事故的记录证明或者事故认定书;
  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
  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损伤的还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误工及误工费证明、家庭成员及收入状况证明等;
  6、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单证。
  (二)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是:
  1、出示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出示保险单。
  2、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以及出险经过。
  3、理赔员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核损。
  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车主签字认可。
  5、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三)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交通事故发生,车辆出险,紧接着就要划分责任,定险理赔了。当然,要是不在保险的赔偿范围内的话,那么即使购买了保险,也是无法获得赔偿的。而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一定要就是通知保险公司,会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勘查、鉴定。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的区别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的区别都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

·离婚后继父母是否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姻亲关系而建立的,如果此时继子女尚小的话,其实作为继父母而是一道在抚养继子女的,也就是说此时双方之间是建立了抚养关系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之间离婚了,那此时继父母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来了解吧。 一、离婚后继父...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具体租赁房屋注意事项有: 1、注意核对房主身份。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在各种各样的行业中,不乏存在着一些高危的行业,从事该类工作的员工有时候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其中,电力施工企业就是其中之一,而电力施工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只有从平时工作中杜绝,才能尽量防止危险的发生。那么,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一、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取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这样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所调整...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几种
    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按照山东在国家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很多地方都在搞征地拆迁,对于当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省规定,各地应该在两到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以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那么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