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不是一定就要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进行协商或者调解、仲裁。但对于其中可以进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相关法律中作出了规定,那究竟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允许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交通事故协商解决
  俗称的“私了”是以意思自治为基础,未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处理方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剐碰占了事故的多数。在实行当事人和解制度后,事故解决的方式简单了,手续简单,时间节约,特别是对于营运 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比如说出租车,停运损失的扩大对任何一方都不是好事,对于责任一方固然不利,但对于损失一方来说,即使事后能 够得到赔偿,多数情况下不能全部弥补自己的停运损失。但并非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通过快速撤离解决,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
  1、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有争议。
  2、只有轻微没有人身伤亡,而且对于基本事实没有争议的。
   二、交通事故哪些不能私了?
  有些轻微的挂擦事故,当事人往往就事故私了。主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理赔手续繁杂,误工误时,还会影响以后较大事故的理赔。以私了的方式省时省力,不失为一种方便快捷的处理方法。但有些交通事故各方不应当私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上述交通事故由于严重违法或给公私财产造成损失,为及时追究有关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法律规定事故各方应立即报警,不应当自行和解。
  一般是由当事人之间私下处理,此时就不会通过公安交警部门了。但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要是不符合规定的情形,而当事人却私了了,那么处理的结果也是不会法律效力的。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在单位福利待遇是什么(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押之前,可能又想要将房屋卖出。那么一般来说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可以直接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男方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向法院作出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代位继承
    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

·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起诉离婚多久通知被告?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

·新婚姻法过错方怎么分割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过错方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使其少分或不分到财产。诉讼离婚时需要多方面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过错,房产问题可能要证明不动产确实属于共同财产,可...

·如果车被撞报废了怎么赔偿?
    如果车被撞报废了怎么赔偿如果你购买的有车损险,保险公司会赔偿你正常车辆实际的折旧后的价格,赔偿后车辆的残值贵保险公司所有,如果你要车辆残值,那么保险公司会用把理赔金额减去残值的评估价格后赔偿你。二、双方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如下:(一)正常事故处理流程1.事故发生点为高速公路时,不要...

·解除保险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

·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说到假释,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但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如果能够获得假释,那肯定是很好的,此时可以附条件的被提前释放。但假释也有一定的考验期,此时有一定的机关进行监督,那么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假释考验期的监督机关是谁 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哪几种税组成?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哪几种税组成? 一、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哪几种税组成?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