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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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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法律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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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制作国际货运代理合同时,根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获得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在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 ,“或者作为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其法律责任的具体范围,从而为在纠纷出现后的争取合法权利奠定基础。

  

  另外,为了使缔约各方明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17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32条的规定,结合在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代理事务内容或独立经营事务内容。同时,分别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进行明确的约定。如:

  

  (1)揽货、订舱(个体户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拔、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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