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港城镇、贵城街道办事处、江南街道办事处、八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428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974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935元/亩到19740元/亩之间。  新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17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8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700元/亩到18800元/亩之间。  庆丰镇、大圩镇、根竹镇、武乐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06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4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600元/亩到18400元/亩之间。  桥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994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1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40元/亩到18160元/亩之间。  樟木乡、山北乡、蒙公乡、东龙镇、中里乡、奇石乡、黄练镇、覃塘镇、三里镇、五里镇、石卡镇、大岭乡、湛江镇、木格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95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80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500元/亩到18000元/亩之间。  东津镇、瓦塘乡、木梓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0元/亩到17600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

·法律规定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哪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

·离婚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离婚两岁半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1、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2、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执...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征地拆迁,近年来的社会热点。全国各地的建设都在推进,伴随着征地拆迁的是一系列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后的补偿。而作为产权所有者,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征地拆迁后的赔偿问题。征地拆迁后获得的一系列补偿能不能够保证自家人的正常生活,会不会影响到生活质量。今天,律师与...

·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拖欠货款在什么地方起诉? 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以管辖,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管辖的,建议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方便以后的执行。必要时,可申请做财产保全。 二、起诉流程 (一)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

·代替考试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替考”是一种冒充身份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弄虚作假的行为。“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严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与考试的宗旨和功能相违背,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考试管理制度。考试作弊也属于一种社会不正之风,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属于一种严重...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生活当中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婚姻关系解除的话,肯定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很多人存在疑惑的就是,对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到底要不要进行争取。而且房产分割的过程当中所面临的困难是比较多的,情况也比较复杂。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一、在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三个特点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是每部法律都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每一部法律在其自己的领域调整人或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在意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因此也就不了解,那么,刑事诉讼法的三个特点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收益是属于谁的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收益是属于谁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收益是属于著作权所有者的。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释义:本条是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0%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