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

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 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 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旅游纠纷解决的原则
  
  旅游纠纷调解原则有哪些
  
  1、旅行社未能向旅游者提供约定的航班、车次而变更出发时间,或者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如汽车等)与约定的标准不符,或发生故障,耽误了行程。
  
  调解原则:
  
  如果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变更车次、航班等,则要求旅行社退还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同额的违约金,如行程有延误,还要承担由此增加的必要费用,并按照《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的规定,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如果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实际搭乘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则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同额的违约金。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则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如果在旅游期间因旅游车辆发生故障而造成行程延误,则根据《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的规定,如双方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则要求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5%的赔偿金,如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旅行社应安排旅游者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游客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2、游客未能按照约定的行程参观游览。比如,在实际行程中减少或取消了某些旅游景点、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次数或消费性的项目等。
  
  调解原则:
  
  如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则要求旅行社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导游违反规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则要求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导游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则要求旅行社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因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20%的违约金。如果因旅行社的过错,取消了约定的部分景区点,则要求旅行社退还未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同额的违约金。旅行社擅自增加的参观游览点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住宿、餐饮。
  
  调解原则:
  
  如是旅行社的过错而使安排的住宿、餐饮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则要求旅行社退还约定标准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因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则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
  
  4、导游服务质量差。
  
  调解原则:
  
  如导游未按照国家或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标准的要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当日所付导游服务费用的2倍。
  
  5、旅游者因购买了假冒伪劣的商品,或因商品价格过高等原因,要求旅行社负责退货发生的纠纷。
  
  调解原则:
  
  如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了假冒伪劣的商品,则要求旅行社负责为游客退换货。如因游客的个人原因,如游客购买商品后认为价格过高、不喜欢、不需要等要求退货,或者游客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购物发生纠纷,则旅行社不需承担为游客退换货的责任,游客可以自行联系商家,协商解决。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未能成行,或旅游行程中止。
  
  调解原则: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须退还游客未发生的本次旅游费用,其它事宜根据《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的约定执行,或双方协商确定。
  
  7、旅行社收取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
  
  调解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旅行社收取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要求旅行社除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外,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交付款项的10%的违约金。按照《国内旅游组团标准合同》的约定,旅行社须按照全部旅游费用的不同比例,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8、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
  
  调解原则:
  
  因旅行社的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还有,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一)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二)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以上就是旅游纠纷调解原则。在旅游中,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纷的情形有很多,我国针对旅游行业的现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约束旅行社的行为,如果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服务有质疑,觉得旅行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可以提出诉讼,法院也会根据以上原则对纠纷进行调解。
  
  对于情况严重损害我们个人利益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选择报警,进行司法程序处理。当然,有些时候可能是不可抗力和一些其他特殊原因,这时候希望我们还能够理解这些情况的出现,放宽心才能玩的更开心。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存在医疗过失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存在医疗过失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

·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是一般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债务加入是第三人承诺由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并存债务承担方式,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保证责任则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三章关于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二者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存在重大差异。保证责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担保从属性、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间、保...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吗一、抚养费可以增加,可以变更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

·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
    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会要求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其中包括了言词证据。那么在言词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小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 对于言词证据...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知道公民的人身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而这里面往往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是不是任何人受伤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呢?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退休人员是否有误工费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

·房屋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 进行房屋的转让,常见的情况就是进行
    房屋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 进行房屋的转让,常见的情况就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但继承房屋、赠与房屋这些也是属于转让房屋的情况,只不过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比较少。而在因为买卖而转让房屋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之后才能办理登记备案和过户手续。不过这个房屋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合同期限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分别是: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

·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5年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减刑
    在对罪犯判刑的时候,有期徒刑里面一般是进行了数罪并罚的,那么最高才有可能判处到25年有期徒刑。不过如果是从死缓减刑的话,那在有重大立功的时候也是有可能被直接减为25年有期徒刑。那此时25年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减刑呢?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25年有期徒刑可不可以减刑 根...

·楼房主体高空坠物责任如何承担?
    关于高空坠物的问题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好还是其他方面也好,相关的防范措施以及相应的高空坠物的责任方面已经涉及到够多了,所以说针对这一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楼房主体高空坠物责任如何承担,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高楼坠物伤害案件中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