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
您的位置:首页  »  
 

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如今,司法鉴定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应用的非常广泛,申请做司法鉴定,既可以是由当事人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提议。通常,对于认定模糊的证据材料,通过做司法鉴定就可以让其具备证据效力。司法鉴定的范围也是很大的,那么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
  1、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2、亲子鉴定
  3、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4、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有什么?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讲到这里,我们对司法鉴定涉及哪些方面有了一定了解,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的范围非常广,既包括文书、伤残、亲子鉴定,也包括人身伤害鉴定、精神病鉴定等。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要保证程序合法,结果合法。采用规范的手段和方法,确保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客观真实。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地类的界定 (1)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2)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额,没有写小写金额的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借条金额以大写数字为准。借据上数额的不一致并不影响借据的效力,这张借据还是有效的。但是现行...

·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
    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 为了您可以更了解和掌握更多关于企业破产的相关内容,为您整理许多相关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企业申请破产的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您知道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购企业?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有关企业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通过下文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一、收购的准备阶段 在收购的准备...

·丹阳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
    丹阳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丹阳也不落后,城市发展的迅速,现有的土地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征地拆迁了,可以给城市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如果拆迁的话就会给土地使用权人一定的拆迁补偿,很多丹阳人对于拆迁补偿并不是很了解,我们介绍一下丹阳房屋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从土地性质上分,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企业参加拍卖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使用土地才有了书面的合法性凭证。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非常重要,如果这个证缺失,则修建的房屋在产权上面就不完整。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

·限制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一、限制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