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您的位置:首页  »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时,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括: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被告医院就诊或手术过,比如病历;证明医院的诊治给自己带来了哪些不良后果、造成了什么损失,比如伤残鉴定等.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举证责任倒置也并非所有举证责任全部由医疗单位来承担。医疗机构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因果关系推定责任,在这种案件中,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的侵害,则法律推定这种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除非医疗机构能够科学地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另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这时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则必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和自己的医疗人员无主观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说明以上几点,才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鉴定仍争议很大
  举证责任倒置并不代表固定不变的举证内容。在实践中,随着庭审的展开进行,诉讼过程中也会不断地进行举证责任转换,如医院举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拿不出证据就可能面临着败诉。医疗机构毕竟是掌握各种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各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主体,医务人员可以从多方面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虽然倒置举证责任,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利于患者获得损害赔偿的障碍。比如,医疗机构可以利用医疗法律不完备,以及自己掌握、控制和解释各种医疗操作规程所带来的种种方便,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对于相当一部分医疗侵权诉讼案件,需要经过专门的医疗科学技术方面的鉴定才能证明过错或因果关系,而医疗事故鉴定在目前又是一个医患双方争议很大、问题很多的制度
   保全证据讲究方法
  据了解,有些患者担心医院篡改证据,因而抢夺、隐匿医院保存的病历、手术记录等资料。为此提醒有关患者,这种行为不仅对打官司没有帮助,反而影响诉讼效果。如确实担心对方篡改证据,可在起诉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及时鉴定、封存相关证据,学会正确有效地维权.
  造成患者败诉率上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滥起诉现象。有些患者或家属因无法接受病情,就武断地将责任推到医院方面,动不动就告医院。在索赔时,一些患者时兴“要天价”,病情虽然不大,但动辄就数十数百万元的索赔,这也增加了他们的败诉率。法律人士建议,打医疗官司,市民要理智分析,慎重起诉,在提出赔偿要求时,要有证据和法律的支持,不能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因为超过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事实证据支持的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医患纠纷官司当前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如果医院和患者无法达成共识的话,自然就需要到法院对问题进行处理解决,这时候打官司就必不可免了,医患打官司所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我们一定要了解的,不然可能会因为没有注意这些点而吃亏,而导致本身自己是对的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审判。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一、违章停车的危害 在城市内行驶车辆出现违章停车的现象很常见,而违章停放车辆就会给城市带来许多的影响,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违章乱停放的一些危害。 (一)违章乱停放车辆会使得城市的形象受到影响,乱停放车辆就会使得城市的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还会导致...

·夫妻共同财产调查——股票
        一旦夫妻感情之间出现问题,虽然双方都还没有提出离婚,可是两个人都会做好最坏的打算——离婚。离婚就要面临财产的分割,所以有些当事人会隐匿夫妻共同财产。
    
 &n...

·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相信您应该并没少见,但您要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哪些条件呢?而在实践中,身为员工应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 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
    工资达到多少才会扣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业主维权需走出三大误区
    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 

  误区一 业主委员会全能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应是在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内,而不应该超出这个范畴。业主委员会超出职权范...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就产生了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超过约定的期限不进行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式。这种违约的方式产生的后果就是必须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包括未按约定期限或者法...

·土地使用费概念、计费办法是什么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第一财产了,农作物的收成情况直接影响了一个家里的经济状况的好坏,但是农民不是无偿使用这些土地的,这些土地的使用也是需要缴纳使用费的,可是很多农民显然都不知道这一点,那么土地使用费概念、计费办法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费概念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

·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绑架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