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一)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一)
您的位置:首页  »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一)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而一般在对交通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而一般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并且了解了双方的情况之后,才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书,其中主要对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作出划分。那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下来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

·法院开庭要是不认罪会怎样?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了之后,被抓住的话,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处罚是什么,然而会有出现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那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要是不认罪会怎样?您都知道对于拒不认罪的情况来说法院是不会判处缓刑的,那么还有什么其他的具体法律规定,您一起来看看。 法院开庭要...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大家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
    实际上,国家对于安置房的政策并不像您所想的那样。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不允许被买卖,而且目前很多小区的安置房也都是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之下,允许上市交易的。我们就拿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来了解一下国家针对安置房买卖的相关政策。 一、成都安置房买卖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第7条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债务人的主体资...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每年都能享受丰厚的红利,那么自然也就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了。而根据法律的规定,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这关系到债权人能不能向债务公司的股东追讨债务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东要还公司的债务吗 (一)正常...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即将步入社会的新手选择创业后由于自身的经验不足,导致新兴公司面临缺少经济难以运营的困境,根据此类问题确有不少解决办法,有的公司可以选择减资减少公司运营的负担,那么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都是建立了用工关系的,但是我们却发现,有些时候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劳务合同。那究竟这个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呢?是否劳动合同就是劳务合同呢?对此,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