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作为肇事的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抢救伤员、挽救财产,争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这样日后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会太重。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1、停车确认受害者的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受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决不应自认受害者伤情轻微,能够自理,就不停车检查,一走了之。
  2、救护受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即使是自认无责任的肇事者也有救护义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确认受害人是否受伤及受伤程度,必要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抢救。
  3、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除抢救伤者外,其他现场车辆应保持发生事故后的原样,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便于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人员勘查现场,查明事故真实情况。
  保护现场,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树枝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二是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以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三落物等遮盖起来。抢救伤者时,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也必须作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4、迅速报告交警部门或值勤警察。在采取上述各项措施后,还必须立即向就近的公安机关和交通警察报告。肇事者可采用电话或委托他人的方式报告。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机关的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不应随意离开。具体报告的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二是死伤人数及受伤者的伤势;三是损坏的物品及其损坏程度;四是就该事故已采取的措施。
  5、收集必要的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之前,肇事者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一是受害者的住址、姓名、车辆号码;二是现场情况(道路的宽度,附近景物及有无人行横道等);受害人状况;三是目击者的住址、姓名及所见情况;四是当事人双方有无过失及其程度,对方的意见等。收集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不能伪造、编造虚假情况。
  6、通知保险公司。机动车一般都投有保险,事故发生后,要记得通知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备案,方便保险公司的勘测和定损以免以后理赔产生纠纷。
   二、处理交通事故时受害者注意什么?
  作为受害者,如果伤情允许,也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马上拨打122、120报警电话,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并使自己得到救助;第二,注意查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等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第三,如果肇事者要逃逸,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者车辆的特征。
  最好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先抢救伤员,并且转移到安全的地带,之后才是打电话通知交警和医护人员。若此时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的话,则就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更重的了。
  
  
  

·车被撞,车主能否主张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四项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谓合理,即要求被侵权人在租车...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一、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重组家庭财产继承规定是: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及离婚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

·按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
    非法集资不仅给居民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但在非法集资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犯罪方往往包括组织者、操作者、参与者等类别,根据罪责大小的不同判罚也不尽相同,那么,按法律规定非法集资会判缓刑吗? 一、刑法中关于缓刑的规...

·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那么人身保险合同属于需交纳印花税的范围吗?一、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都?
    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破坏军婚什么罪,破坏军婚是如何处罚的?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保护的,如果行为人破坏军人的婚姻,不仅会受到别人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构成犯罪,那么破坏军婚会构成什么罪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破坏军婚构成什么罪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

·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一、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符合合法性。 对于偷录偷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概合法或一概非法。 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