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交易的手续其实都是差不多的,但针对一手房和二手房来看,其实在一些细微之处,还是存在不同的地方。若当事人选择购买二手房的话,则可以事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手续是如何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手续该怎么办理
   1、与房介公司签订委托书
  在寻找房源的时候,可以委托一间信任度高,可靠性好的中介公司,这可保障代理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也可节省在找房过程中浪费的时间。
   2、档案查册
  这是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代理公司会先进行查册,这完全是对客户负责,包括查证该出售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被抵押等背景资料。
   3、签临时合约
  经过查证之后,由买卖双方及代理公司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这时,业主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临订,或者由代理公司代为预收买家的订金,并于签《临时买卖合约》之日将订金如数转交业主。买卖双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之后,代理公司便可拿着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到房管局测绘所晒图,这主要用于为买家制作新的房产证。
   4、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家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而如果原业主是按揭贷款的,则买家必须到同一家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
   5、预约房屋过户时间
  银行按揭办好之后,交易双方备齐所需缴交的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需要的材料: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需提交共有证);测绘分户图;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件后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并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房管局对该物业进行估价工作。
   6、结清税款和楼款
  按预约的缴税时间,到缴款通知发放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的税费并过户。过户当天买家需交齐所剩的楼款给业主,如果是办理银行按揭的,则楼款余额会由按揭银行直接划拨到买家的存折中,即银行放款给原业主。
   7、领取房地产证
  缴纳税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要注意,权利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经缴税费收据原件以及《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原件到发件窗口领证。
   二、如何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3、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4、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实践中,由于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而在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手续是怎么办理的之后,其实也能为购房者带来很大的便利的。当然,在交易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实际注意的地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时保护劳动者和雇佣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时,劳动合同将会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法律上的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今天网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倒签劳动合同司法解释相关知识。 倒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

·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
    检察院就刑事案件发起公诉后,就到了法院审理环节。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即便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委托他人进行辩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抗辩。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人做出了规定,不是谁都可以担当辩护人的。那么,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刑诉法有关知识告诉您。 ...

·合同解除法律法规有哪些
    合同解除法律法规有哪些 合同解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
    在我国明确规定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共有将近五十个左右,只要是符合罪名的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均可判处死刑,最高法核实案件后就可以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从古代的砍头到现在的枪击、注射,那么中国死刑犯的临刑是如何被处死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中国死刑犯的临刑如何被处死...

·如何查找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如何查找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一般公司都会发行,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当公司要向外借债务时就会发行公司债券,这种债券不是物品也算不上商品,但是当公司发行时,人们是可以购买的,可以在公司盈利时收货红利,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如何查找公司债券,要去怎么购买。 一、如何查找公...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
    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一、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保证《规定》实施,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 规定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体制由以前的原劳动行政部门一家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规定...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自己所拥有的一个商标,注册之后在有效期内想要过户给人,过户就需要到商标行政部门通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那么商标所有人想要提起商标过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过户行政复议...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市××...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