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一、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对于认购书的效力问题,并非一律都是有效的。认购书其实就是一个预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预约和本约的关系。是对将来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预先约定。认购书并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订立的。在签订认购书后,交易双方只能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成就后,要求对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谈判。
  实践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签订的认购书都是有效的。如果认购书实际上被依法认定为买卖合同,那么在未取得预售手续时就是无效的。如果一个项目连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没有取得,只是修了一个售楼部就开始销售,签订认购书并收取定金,那么这种认购书也是无效的。对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签了认购书不想买了怎么办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比如在认购协议书中开发商往往还会规定,因购房者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这些风险一般情况下对买房人是不利的,所以您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谨慎。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

·工伤认定书多久生效
    工伤认定书多久生效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

·累犯能不能取保候审吗
    看具体情况定。累犯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是符合《刑诉法》第65条第(三)、(四)款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下列规定: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男女患有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在《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里面,除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外,同时也规定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但对于普通人来讲,估计也不太清楚究竟这里规定的患有哪些疾病禁止结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患有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内容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内容有哪些 政府机关或执法机关会对于某个事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但是相对人对于作出的处罚有时不服,此时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重新作出判断裁决,但是您必须先提交复议申请书。那么你会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吗?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告诉你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呢。? 行...

·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
    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交通法规也是在不断的修改完善,对于很多内容做了更改和新的规定,目的在于警示人们文明驾驶,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通行,很多人对于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还不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新的交通法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具体的扣分细节。...

·单位在哺乳期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单位在哺乳期开除员工怎么赔偿可以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是很脆弱的,而这个时候不管是从家庭还是工作上来看,其实都是应该多给予女职工一些关爱和照顾的。从工作方面来看,一般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的,但这并不是说一定不能辞退。而要是单位违法开除女职工的话,就需要做出赔偿。那么一...

·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
    如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屡见不鲜了,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虽然法律严打“肇事逃逸”,但也不能杜绝。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比比皆是,最可怜的是事故中的伤者,对方逃逸、人身损害无处申诉赔偿,身心备受煎熬。那么,交通事故逃逸伤者怎么要求赔偿,逃逸者又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

·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 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现实中,不能因为男女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就对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顾,毕竟子女是自己亲生的,而在他们都还小的时候肯定也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健康的长大。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抚养费作出约定,那一般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正常抚养费是多少 在...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罚是什么?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罚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