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买房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有的父母买房是为了给自己孩子未来做准备,有的父母是看准房地产的发展趋势而预先做准备。总而言之,父母以孩子名义买房的原因各式各样,以孩子名义买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且签订协议。那么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且看以下详细示例解答。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以子女名义买房,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以未成年人名义买房的,除了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外,还需要提交未成年购房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时,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上要能明确记载监护人与该未成年人的父子或母子直接关系。备齐以上资料后,可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
  
  甲方:___
  
  父亲身份证号码:___
  
  母亲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___
  
  儿子身份证号码:___
  
  甲乙双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购买位于的物业赠予乙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现达成本赠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出资元给乙方用于购买位于的物业并仅赠予乙方一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赠与。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办理购买上述物业,甲方在乙方购买过程中提供元给乙方作为支付楼价款之用,楼价余款则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3、签订本协议时,因乙方已婚,甲方的实际出资仅限于对乙方的赠与,并涉及乙方妻子,不属于乙方与其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
  
  4、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共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___乙方:___
  
  时间:___时间:___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带好相关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签署购房协议,而必须由其监护的名义同时签署,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必须办理父母和子女关系公证。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
  
  
  

·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多久
    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多久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一、申请信息公开需要多久申请信息公开的,以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为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之日...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1、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能买吗
    现实中,要是选择购买期房的话,那么此时的房价一般是比较便宜的,但此时购房者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相对较大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能够买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能买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

·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同时行为人主观方面也是存在直接故意,即存在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故意。而在职务侵占罪当中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那么职务侵占罪共犯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对于...

·一、无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一、股权收购方式有哪几种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 2、故意收购(或称“恶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

·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疲劳驾驶,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不管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驾车多长时间算疲劳驾驶呢?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自从制定出台以来,为了更加规范,近些年也做出了一定的改动,那么您知道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有哪些呢?下面是的我们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的相关内容,请继续阅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汽车是现代人出行的普遍方式,有条件的家庭几乎都会选择购置一辆车代步出行,导致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势必造成拥堵。在北京更是如此,于是交通管理局就采用限行等方式来缓解交通压力,那我们就来看看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北京机动车限行时间 (一)自20...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